本报北京2月11日讯记者郄建荣为期一年的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已经圆满结束。今天,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这一活动进行总结。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认为,这一活动的开展使国土资源部直接受益,2008年全国查处土地违规违法案件和所涉及的土地面积同比分别下降了37%和48%,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对这次活动开展的情况做了介绍,他表示,这次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广度、深度和效果都是前所未有的。全国31个省(区、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8335期,培训县(市)、乡(镇)、村级领导干部1456793人,其中县(市)级领导干部7165人,乡(镇)级领导干部117572人,村级干部1332056人,同时扩大培训对象112263人,总计培训1569056人。
徐绍史表示,国土资源部将把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出新的成效。
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在会上说,司法行政机关将从三个方面抓好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教育。这三个方面包括:围绕国土资源的保护工作,有针对性地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土地和矿产资源保护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要持之以恒地加强对公民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自觉承担起保护国土资源的责任,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为保护国土资源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要深入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为国土资源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张苏军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对土地、资源矛盾纠纷的法律服务,及时调解矛盾纠纷,积极提供法律帮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防止因土地、资源矛盾纠纷引发各类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