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家乐福残杀前妻法院昨日判处他死缓
事件:去年4月13日晚,57岁的男子骆遂明想和前妻王某复婚,遭拒后冲进杨家坪家乐福超市找到上班的王某,当着众多顾客,连捅王某30多刀,致其当场死亡。(本报2008年4月14日曾报道)
进展:昨日,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故意杀人案在市五中院一审宣判。
市五中院审理后认为,骆遂明在众目睽睽下行凶,将前妻王某杀死,情节特别恶劣,理应判处死刑。但考虑到骆遂明在归案后,认罪态度好,积极的对前妻王某家属进行赔偿,因此,可以酌情减轻处罚,遂一审判决骆遂明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宣判后,骆遂明称不上诉。
宣判完后,骆遂明向前来旁听的儿子表示忏悔。“尽管她(妻子)已不在人间了,但自始至终,我都是深爱着她的,望她在九泉之下能够安息,不要怨我。”随后骆遂明被押上警车。
据现场的知情者介绍,骆遂明是重庆某电厂一名退休工人。2003年经人介绍,骆遂明离婚后与小他18岁的王某认识,相爱,2004年两人登记结婚,不久两人经常为一些家庭琐事发生矛盾。2007年6月,两人协议离婚。离婚后,两人还在一起住过一段时间。“骆遂明后来还多次找到王某,希望能够复婚,但都被王某拒绝了。”记者 陈保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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