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伟干介绍情况
人民网2月12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特区行政暨公职局昨日举行首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选举程序讲解会,已获发领导成员证明书的社团应于十六日(下周一)起至三月二日,向当局提交“提名表签署人登记表”。有意参选的人应在三月三日至三月十七日递交“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参选人报名表”。
三月十七前完成交三表 公职局昨日傍晚六时举行讲解会,由行政暨公职局长朱伟干、副局长杜志文、选举技术辅助处处长王颖中、高级技术员刘更生,以及身份证明局副局长陈海帆、行政暨财政处处长罗健仪等向各界社团代表讲解选举程序,内容包括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的组成及产生办法、选举资格、如何争取提名和报名参选、如何指派投票人、如何申领身份证明局签发的证明书等。
会上,他们重点强调三个有关选举的重要日期,包括由本月十六日起至三月二日递交“提名表签署人登记表”,十六日至三月十七日递交“法人投票人名单登记表”,以及由三月三日至三月十七日递交“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参选人报名表”。
提名表签署人资料公开 目前距离截止时间最紧迫的,是“提名表签署人登记表”。有选举资格的法人可通过会议议决选出一名自然人选民作为代表,负责签署提名表,有关决议应被载于法人的会议录,并于有需要时提交作为证据。任何人只可代表一个法人签署提名表,提名表签署人必须在“提名表签署人登记表”内签署声明接受有关法人指派为提名表签署人,且没有接受其它法人指派为提名表签署人。提名表签署人的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络电话等数据将被公开,以便有意参选的人士能争取提名。
经核实提名表签署人的身份后,当局会以电话通知领取提名表。代表领取提名表后,所属法人不得更改代表身份,亦不得指派另一名代表签署有关提名表;原应签署“提名表签署人登记表”的法人负责人如因故不在,则可由法定代任人签署该登记表,但该代任人的身份数据必须载于由身份证明局发出的证明书内,并须对填写的内容负责。登记表必须在三月二日前交往公共行政大楼行政暨公职局,并宜由提名表签署人亲自递交。
不得跨界别签发提名表 被登录于本年一月公开展示的选民登记册的法人,于其界别或分组选举中具提名资格,每一法人最多可提名相等于其界别或分组所获分配的选委会委员名额的参选人,只可对同一参选人提名一次。提名表签署人可通过签署“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参选人提名表”代表行使提名权。须注意同一法人不得向同一参选人签发多于一张提名表,不得跨界别签发提名表。有意参选的人士应最迟于三月十七日争取足够的提名表,连同填妥的参选报名表一并递交。
如某一界别或界别分组候选人数目等于或少于获分配的选委会委员名额,已报名的候选人全数自动当选,不足的名额则启动补充报名程序;如某一界别或界别分组候选人数多于名额,则要在四月廿六日举行投票。
每法人最多可拥十一票 每个具有投票资格的法人均享有最多十一票的投票权,由该法人在选举日期公布日的在职领导机关或管理机关成员中选出,并于三月十七日前填写“法人投票人名单登记表”通知当局。每一名投票人只可签署一份投票人同意代表法人行使投票权的声明书,如签署两份声明书意图代表一个以上的法人行使投票权,将不可代表任何法人投票,且法人不能因此更换或替换投票人;如发现此情况,当局最迟于三月廿七日张贴有关名单,以便有关人士提起异议或上诉。
选举委员会委员的被选资格,为须于报名参选当日年满十八岁的自然人且被登录于今年一月公开展示的选民登记册,属于参选的界别或界别分组。但行政长官、主要官员、法院司法官及检察院司法官、管委会成员不得成为投票人或候选人。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