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2月12日电 (记者徐宜军 何山 熊琳)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3名患者使用标识为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生产的双黄连注射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生死亡病例报告后,黑龙江省相关部门目前已组成调查组进厂开展调查,对未出厂的问题批次药品进行封存,并对药品留样进行抽验,送至药品检验部门,并协助企业开展药品的召回工作。
据了解,11日,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青海省报告,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3名患者使用标识为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生产的双黄连注射液(批号:0809028、0808030,规格20毫升/支)后发生不良事件,并有死亡病例报告。
接到通知后,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光伟立即组织召开紧急会议处理此事,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副局长乔振宽已带队前往佳木斯,与当地药监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此事展开调查。
据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李军介绍,联合调查组目前已经对未出厂的问题批次双黄连注射液进行封存,并对药品留样抽检,将送到黑龙江省药品检验所进行检测。调查组将对该企业生产的问题批次双黄连注射液的生产总量、销售流向以及药品生产全过程进行彻查。
12日晚黑龙江省卫生厅收到《卫生部办公厅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立即暂停使用和销售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生产的“双黄连注射液”的紧急通知》后,连夜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立即暂停使用、销售并封存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生产的双黄连注射液(批号:0809028、0808030,规格20毫升/支),对已经使用的问题批次药品进行妥善保存以保证药品信息可追溯。
记者从黑龙江省卫生厅获悉,截至记者发稿,黑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检测系统尚未接到该药品发生不良事件的报告。
(责任编辑:李恺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