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身处日本,这则消息却是从国内媒体上获知的。可以说,日本最高法院是“静悄悄地”做出了裁决;日本报纸则一致“选择性失明”,未有关于此事的任何报道,与上个月回顾“饺子事件”的热闹劲形成了巨大的反差。笔者在日的所闻所见,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夏淑琴状告日本右翼案由来已久。1998年,日本亚细亚大学教授东中野修道和同为日本自由史观会成员的松村俊夫两人出书,污蔑当年被日军屠杀了7位亲人的夏淑琴为“假证人”。
获知夏淑琴老人诉日本右翼侵害名誉权案终审胜诉时,我不禁长舒了一口气。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夏淑琴老人在悼念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时那张老泪纵横的干枯面颊。这个结果是否可以给老人些许宽慰。
1937年12月13日,年仅8岁的夏淑琴亲眼看到亲人们惨死在日军的屠刀下,自己也身中三刀,因昏死过去而与4岁的妹妹夏淑云幸免遇难。这注定老人坎坷多舛的一生同那场惨绝人寰的屠杀再也分割不开。随着时间的流逝,大屠杀幸存者慢慢离去,老人的身上寄托了国人对那场屠杀沉痛的记忆与对同胞深切的缅怀,不容些许亵渎。
可偏有人喜欢干揭开伤疤撒盐的勾当,东中野修道等人对夏淑琴老人进行了无端指责与诬蔑。因没有管辖权,东中野可以无视中国法庭的判决,但其竟在东京提出诉讼。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夏淑琴老人以近80岁高龄以被告身份毅然应诉。老人的勇气、决然、毅力令人佩服。
做贼终究是心虚的。夏淑琴正义凛然地站到日本法庭上时,却看不到原告的影子;夏淑琴在日提出反诉后,仍然看不到被告的影子。
东中野也许知道,与夏淑琴对质,他将败得体无完肤,老人会问得他哑口无言。
此案胜了,胜得很彻底,是继李秀英老人名誉案后在日诉讼的又一次胜利,也是国内外都立案并胜诉的头一例。不想说此判决还了老人清白,因为是清白清如潭水一眼可见,是非曲直一直就在人们的心间;也不想说判决结果让人欢欣鼓舞,因为有这样的诉讼本就是令人心痛与气愤。但却不能不感谢中国的法律工作者首先在国内起诉的创造之举,以及对历史负责的责任感,同时也要感谢具有正义与良知的日方律师。在本案中,多位日本律师本着正义和良知参与其中,这也是本案获得最终胜利的关键因素之一。
单就诉讼而言,在日方井堀律师眼中,本案胜诉的意义至少有五点。一是认定的赔偿金额总计400万日元,这与一般名誉损害诉讼相比属于高额赔偿,比李秀英老人名誉损害案认定金额(150万日元)也高出近两倍。
二是判决理由不仅是名誉损害还包括精神损失,分别赔偿350万和50万日元。这说明法庭充分认定了被告关于“不是受害的"8岁少女",假装成"8岁少女"作伪证”的描述,具有恶意中伤的性质。
三是做出高额赔偿的判决,说明法庭接受了夏淑琴老人作为南京大屠杀事件受害者的代表而广为人知的事实。
四是质疑被告东中野作为研究者的资格。判决理由中说,一般研究者意识到不合理性或矛盾时,应该会重新探讨其它解释的可能性,但是被告东中野却一概不提,被告对原始资料的解释不能认定是妥当的。换言之,判决书的认定,让人感到东中野要不就没有达到一般研究者的水品,要不就是恶意扭曲原始资料的解释。
五是本判决是维护史实斗争的胜利。中东野的书,恶意歪曲原始资料,妄图抹煞南京大屠杀事件和被害者人生。如果本案夏淑琴败诉,就会增加中东野对充满恶意的胡乱解释的信心,使之更加肆无忌惮地篡改历史。随着中东野败诉,他的理论也无立足之地了。
但是,同时我们还要关注这样一个事实,夏淑琴案只是名誉权的胜诉,迄今为止仍没有一个南京大屠杀的幸存者因当年受到日军的伤害要求赔偿而获得胜诉的,更没有起诉否认大屠杀而获得立案并胜诉的。
南京那一段伤痛的历史已经过去了72年,当年最年幼的幸存者也已进入了古稀之年,希望不要再有人亵渎这些古稀老人。他们见证的一切,不会因为诬蔑歪曲而改变。历史就是历史,没有橡皮擦。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而言,只有接受了历史,未来才会向你张开怀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