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2日讯(记者牛海英)今天,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法院依法宣布了三鹿集团破产裁定。
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1996年12月23日设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3亿元。
2008年9月,该公司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被责令停止生产、销售。12月18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石家庄市商业银行和平路支行的申请,裁定受理了对三鹿集团的破产清算申请。经审计,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三鹿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资不抵债,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今天被依法宣告破产。
今天的债权人会议,由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依法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在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下设立了债权人委员会,听取了破产资产管理人执行职务和债权登记审查等情况,核查了债权,通过了三鹿集团财产管理方案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