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2-14 02:36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业务培训工作启动,工程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本报2月13日讯(记者张云)今天,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市县商务、财政部门和销售企业230余人进行首批家电下乡业务培训,此举标志着我省家电下乡工程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此次业务培训共三批600余人参加,2月15日结束,之后,6200个销售网点备案工作将展开,网点备案后,农民可持个人身份证到网点购买带有标识的电器,并申报、领取相当于销售价格13%的补贴。
省商务厅厅长王淑珍介绍,根据商务部安排,我省家电下乡产品在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4大类基础上新增了摩托车、电脑两大类,在20家销售企业的基础上又补充推荐了10家销售企业,2月11日已上报商务部和财政部审批。目前,中标销售企业正在加快县乡基层网点和分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销售企业在备案工作开始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到当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集中备案。未经备案确认的销售网点,其售出的家电下乡产品不享受补贴。销售网点设立专柜,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悬挂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张贴产品公示栏和购买须知,为农民提供销售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发票注明购买人的姓名以及身份证号码,并提供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使用辅导、上门辅导等服务。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主动提供家电下乡的政策咨询,指导农民申请资金补贴,按照“三包”规定,做好购买和退还服务。
王淑珍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家电下乡产品上印制了相关标志,产品外包装都印制有家电下乡产品说明,下乡产品使用说明书封面也标有相关字样,右下角贴有“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农民朋友应事先了解家电下乡政策,确认产品型号、最高限价和销售网点名单,索要正规税务发票,产品开箱后,要注意验证和保存说明书上的“产品标识卡”,并以此作为申领补贴的重要凭证,无此卡的产品应拒绝接受。购买后,要将卡号、产品编码和购买人的个人信息告知网点销售人员,进行登记以备补贴。销售网点应在农民购买3日内,将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
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及时支付补贴资金,县级财政部门在销售网点录入相关信息并且购买人提出申请的30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购买人的储蓄账户。为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和及时足额兑付,我省将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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