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经过全省公安机关广大民警6个昼夜的艰苦鏖战,震惊全省的“2·10”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已于昨天下午5时30分胜利告破,犯罪嫌疑人王双娃落入法网。
昨天晚上10时许,西安市公安局“2·10”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专案组在长安区五龙大酒店举行了新闻发布会,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赵亚平向媒体通报了案件侦破的相关情况。
赵亚平介绍说,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王双娃,男,41岁,系泾阳县崔黄村3组农民,2月10日凌晨6时05分,王双娃驾驶满载水泥熟料的“陕AC3299”蓝色大地牌重型自卸大货车,沿108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长安区斗门街办张旺渠村,也就是协和搪瓷厂门口时,将同方向骑自行车前去上学的长安区斗门初级中学5名学生撞倒,导致4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王双娃肇事后,拖带被撞压学生继续行驶170余米后逃离现场,造成了严重恶性事故。
案件发生后,公安部、省、市党委、政府和省公安厅高度重视,各级领导纷纷作出重要批示,并现场督导。在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和强有力的组织和指挥下,全省公安机关紧急动员,多警种联合作战,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侦查破案工作,西安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了以吴金彪局长为组长的专案班子,抽调200多名精兵强将昼夜开展侦查调查,全市万余公安民警展开了拉网式的走访排查,广大群众纷纷以各种方式向公安机关揭发犯罪,提供线索。新闻媒体通力配合,营造了强大的舆论攻势。
经过专案组缜密侦查调查,迅速将犯罪嫌疑人锁定,在公安机关围捕途中,犯罪嫌疑人王双娃被迫投案自首。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肇事司机被迫投案自首的消息传到斗门街办张旺渠村——
村民点燃蜡烛 告慰孩子亡灵
昨日下午,当肇事司机被迫投案自首的消息传到斗门街办张旺渠村时,整个村子的村民都松了一口气,几位失去孩子的家长再次大声痛哭起来。
昨天晚上,记者来到张旺渠村,村里的好几个路口都燃着蜡烛,这是村民们自发点起来的,摇曳的烛光似乎是在告诉孩子们:“嫌疑人抓住了,你们可以安息了。”
贾航莉母亲:我们心里安慰了
当晚,贾航莉的母亲依然坐在床上。六天来,这个失去女儿的母亲几乎没有下地,凌乱的头发,红肿的眼睛。他们已经从公安机关那里知道了这个消息。孩子的父亲贾亚平抱着头大哭了起来。“哎,但是不管咋样,总算对娃有个交待了。”
贾航莉的姐姐贾航艳跟妹妹长得很像,当天因为上学晚走了几分钟而逃过一劫,现在她成了父母唯一的寄托。“这些天我尽量忍着不哭,我要给爸妈宽心,我要帮着他们保重身体。司机抓住了,我们心里也算是有了安慰”。
王方圆父亲:算是有个结果了
王方圆就住在贾航莉家对面,她们每天一起上学,这个爱唱歌、爱画画的女孩突然不在了,让这个家更显冷清。六天的煎熬,让王方圆的父亲看上去很憔悴,“知道司机抓住以后,心里真是说不出的滋味,也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咋样。不管咋说,算是有个结果了”。
贾小梅母亲: 听到消息浑身发抖
另一个女孩贾小梅就住在王方圆的隔壁,几个女人刚刚劝住了小梅的妈妈。“这些天都哭过多少回了,一听到这个消息就又哭了,气得浑身发抖,跟前都不敢离人。”她的亲戚告诉记者。“我真想见见这个人,他也为人父母,为啥这么狠心,我这么好的娃就这么没了……”小梅的母亲再次哭了起来,为了让她尽快平静,记者只能先离开小梅的家。
张赛父亲:心里乱得很
张赛是几名学生中唯一的男孩,这个14岁的男孩刚从西安一家私立学校转回老家,却遭遇了这样的不幸,让所有人替他惋惜。
他的父亲表示,这个消息让他更伤心了,因为虽然司机抓住了,但无论怎样都换不回儿子。“心里乱得很,不说了。”这个男人摇着头走开了。
“感觉跑不了就回来自首”
昨日下午,西安2·10特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嫌疑人王双娃在家属陪同下,来到泾阳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记者昨天下午得到消息后,及时赶往泾阳县公安局,省内媒体悉数到场,由于嫌疑人投案自首后有大量的审查落实工作,一直等到晚上9时多,所有工作才宣告完毕,随后,嫌疑人在泾阳县公安局院内移交给西安市公安局带回西安。记者从警方了解到,嫌疑人肇事后因为害怕,将货物拉到户县千王水泥厂后,驾驶车辆到旬邑县城南的“中国石油”加油站内,将车辆前后牌照卸掉藏匿,然后坐车逃到乌鲁木齐,在乌鲁木齐仅停留了5个小时,决定投案自首,坐车又返回泾阳县后,当天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记者看到,王双娃一副忠厚老实相,神情显得十分疲惫,面对摄像机镜头非常紧张,一只手抖动个不停。现场记者与王双娃有一段对话:
“当时因啥出的事?”
“我太瞌睡了。”
“为啥要逃逸?”
“因为我害怕。”
“这几天跑到哪里去了?”
“跑到乌鲁木齐。”
“咋想到要自首?”
“感觉跑不了了,就回来自首。”
记者 于忠虎
律师观点
王双娃涉嫌交通肇事罪
昨天下午,西安两家律师事务所律师根据目前公安机关公布的情况,对此案进行了简要分析。
陕西致易衡律师事务所王庆全律师表示,从目前警方公布情况看,肇事司机王双娃的行为已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逃逸、拖带则属于加重情节。如果嫌疑人是在警方锁定的情况下投案,视为自动投案,属于酌定情节;而如果嫌疑人是在公安机关没有掌握其信息的情况下投案,属于投案自首,是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此外,肇事司机以及车主需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责任,应根据国家标准对死者家属给予赔偿。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观点基本相同,他表示,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将根据相关细节及具体情况加以量刑。
事件回放
2009年2月10日6时04分,一辆大货车在108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1320km+200m处,路线偏右,将由东向西在路北一同骑自行车上学的两男三女5名中学生当场撞压,造成四死一伤。肇事车辆逃逸。
根据肇事车辆残留在现场的汽车前轮后挡板,警方结合车祸现场和目击者提供的部分线索,确定肇事车辆为东风EQ系列货车。在随后的排查中,警方检索发现在我省注册的东风EQ系列有7445辆。省公安厅要求迅速组织警力以西安地区为中心向外辐射,逐村逐户进行摸排走访,对辖区所有的东风系列尤其是EQ系列大货车,逐个见人见车。
同时,警方悬赏10万元缉拿肇事者。此举为陕西省交通事故悬赏额最高的一次。
本组稿件除署名外由记者杨小明 郭欣 实习生任娴颖 邵爽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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