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2月16日电(记者沈汝发)为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水平,2008年,福建省和中央财政安排1.17亿元实施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提高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水平。
据福建省卫生厅厅长杨平介绍,2008年,中央和省级共安排1.17亿元,补助全省302所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扩改建建筑面积31.8万平方米;省级财政安排1800万元,为180所一般乡镇卫生院装备了基本诊疗设备。
在加强硬件投入的同时,福建省还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的软件水平。2008年共培训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5098名、乡村医生30487名,选派千名医师帮扶山区乡镇卫生院。
福建省还积极落实农村卫生技术人员政府津贴、补助政策,乡村医生津贴补助标准从人均每月60元提高到100元,农村乡镇卫生院在岗在编人员和离休人员从2008年7月1日起按人均3600元/年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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