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2月17日电 台湾《联合报》今天刊文说,犹记得,去年八月陈幸妤街头咆哮:“哪个人选举,没拿我爸的钱?”“谢长廷、苏贞昌、陈菊没拿钱吗?”只是,当“监院”开放政治献金专户供各界查询,这些所谓“陈水扁的钱”统统看不到、查不到,问题出在哪?
众所皆知,政治人物惯用两本帐,定期向“监院”申报的,充其量只是美化过的帐目,无法代表实际选举开销,套句陈幸妤的反问“他们都有据实申报吗?”指控的不仅是谢苏,其实也包括蓝绿营政治人物。
尤其政党对候选人的补助无限制,让蓝绿两大党有操做空间,在中南部选区,银弹攻势只是最基本配备,选举有顺口溜是“不贿选就不会选”,但谁敢承认?
例如,2000年选举连萧竞选经费仅申报三亿多元,蓝营人士曾私下调侃“是不是少报一个零?”蓝营甚至还流传当年竞选经费是十亿元起跳。
换言之,“政治献金法”的阳光强度,至今无法照亮政坛阴暗面,例如法令规定个人对拟参选人年度捐款上限十万元、企业对拟参选人捐款上限一百万元,但“监院”也坦承“私下搬现金,外界根本查不到”,例如致靓世纪婚宴,不少企业曾借藉红包捐献,这要到哪里查?
更遑论,当企业私下与政党或参选人利益交换,甚至透过岛外汇款、层层转帐,也非人力有限的“监院”可厘清,让蓝绿金脉犹遮半边脸,未能充分揭露。
当然,“政治献金法”仍有其作用,至少“监院”资料显示,从蓝绿阵营对“立委”补助款,可初窥选战布局的概略。再者,与扁案牵连甚深的元大马家,从总裁马志玲以下,不避嫌仍以个人名义捐款谢营,看出押宝心态。
如何强化阳光法案的防弊能力,应是检验马当局廉能的观察指标,只是,若期待“立委”修法强化“政治献金法”,恐怕是过度乐观,毕竟,谁愿意作茧自缚?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