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布鲁塞尔2月16日电 欧盟委员会负责经济和货币事务的委员华金阿尔穆尼亚16日警告说,欧盟委员会可能很快对任由财政赤字增加的成员国采取行动。
按照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的要求,除特殊情况外,欧盟成员国应将财政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控制在3%以下。
阿尔穆尼亚当天在出席欧洲议会会议时说:“规定适用于所有成员国,必须得到尊重。”他表示,如果成员国财政赤字水平已经超过或计划超过《稳定与增长公约》的要求,欧盟委员会必须对其执行欧盟条约中的相关程序。
欧盟委员会计划于本月18日审查包括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马耳他、荷兰和西班牙在内的多个成员国的财政预算情况,以便决定是否要对其采取相关行动。
据报道,即将接受调查的成员国多数财政赤字超标。2009年,法国财政赤字占GDP比例预计为4.4%,爱尔兰、西班牙、德国和希腊的这一比例预计分别为6.5%、5.8%、3%和3.7%。荷兰将于17日公布最新数据,该国财政赤字也很有可能超标。
目前人们关注的是,欧盟委员会将会给成员国多长时间来改善财政赤字情况。分析师说,因为要先后经过成员国经济专家和财政部长讨论,因此几周之内无法作出相关决定。欧盟轮值主席国捷克则敦促各成员国在2012年之前尽快恢复财政收支平衡。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