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昨日传出消息:对举报有功人员将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奖励。
据了解,国务院于去年底统一部署了为期4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我省于去年12月10日启动了第一阶段整治行动,通过自查自纠已初见成效;第二阶段整治行动将持续至3月10日,此期间主要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整改并严格规范添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
为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专项整治小组决定对举报违法行为线索、经查实处罚的,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奖励标准按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和《湖北省对举报和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违法犯罪行为有功人员奖励办法》执行。根据上述国家三部委奖励标准,一次性奖励最高金额可达30万元。
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如下: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局):027-87253632;电子邮箱:hbshipin@163.com。(记者严珑通讯员李天书袁福国)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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