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二月十七日电 (陈静周宵文)一个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贩卖毒品,聚众斗殴等多项罪名的犯罪团伙,今起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受审。
这个被指控具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的十三名成员全部到庭。
其中年龄最大的是该犯罪团伙“老大”藏强;年龄最小者仅二十出头。有十人曾分别因抢劫、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毒品、贩卖毒品等罪被法院判刑或劳教。
庭审将持续三天。在宣读起诉书后,藏强第一个出庭受审。
二〇〇七年七月到十一月间,十三名被告人均因本案先后被警方刑事拘留及被检方批捕。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人指控藏强、胡明亮、黄五星等被告人涉嫌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毒品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在内的多项罪名。
检方依法审查查明,藏强为谋取非法利益,于二〇〇四年七月至二〇〇七年七月间,以发工资、发红包、包吃包住、被打伤后支付医疗费为诱,先后纠集数十名外地来沪无业人员,逐步形成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其中被告人胡明亮、黄五星等人为骨干,被告人马宝明、刘爽等人负责零包贩毒且充当打手。
该组织长期以贩毒为经济来源。经查,藏强等人分次从他人处购得海洛因至少两千克,后加价分包贩卖。其贩毒非法盈利达一百六十多万元人民币。
藏强为维护自身经济利益和约束团伙成员,制定了多条组织“规矩”。贩毒期间,为了称霸一方,在和其他贩毒人员争抢地盘中,该团伙“骨干”多次组织聚众斗殴。
今天的法庭上,除媒体人员外,相关被告人家属亦出席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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