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洪浩通讯员廖文定)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国资系统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获悉,2005年至2008年三年间,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国有企业人员违纪违法案件91件101人,其中“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45件49人。在这批案件当中,百万以上的大要案占四成以上,有关负责人称,当前国有企业腐败现象仍处于易发多发阶段,必须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
百万以上大要案占四成以上 据统计,2005年至2008年,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国有企业人员违纪违法案件91件101人,其中“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45件49人,分别占49.45%和48.51%。
市国资委纪检组组长陈海如分析,当前随着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行为日趋复杂,企业违纪违规案件形式更加多样,涉案金额更加巨大,作案手法更加隐蔽。
同时,随着资本要素市场发展和国有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违纪违法案件呈现出向资本要素市场延伸、向海外市场延伸的趋势,涉及产权交易等资本要素市场和跨国投资兼并等海外资产经营的案件在上升,国有企业腐败现象仍处于易发多发阶段,必须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陈海如分析。
案件特点: 一是贪污受贿案件和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突出。案件性质属贪污受贿24人,占同期国企“一把手”违纪违法人数的48.97%。二是违纪者职务级别高,企业领导人员以上占的比例大。三是违纪金额巨大,百万以上大要案占四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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