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要加强对政府主导的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管,按照资金流向,从项目开工到收尾,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审计,规范资金运作,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要加强对国有大公司特别是政府投资性大公司的监管,开展对国有资产质量和安全的审计监督,加强对国有和国有控股公司规范运作、内部管理以及制度建设的监督,帮助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
各级党委政府要大力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能,为开展审计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审计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加强交流,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审计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