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重庆2月18日消息(记者陈代泽)17日,重庆市工商局启动对诸如“本商场拥有最终解释权”、“特价商品,概不退换”、“商场停车场规定:免费停车,车损、丢失自负”等类似上述告示类显失公平、不合理的合同格式条款进行清理。
市民参加商场促销活动时,时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在促销公告上商场往往会在最后加上一条“本商场拥有最终解释权”,或是“特价商品,概不退换”、赠品不实行“三包”等内容。如果市民买的特价商品或赠品发生质量问题,找到商场退换,就会以“本商场拥有最终解释权”为借口拒绝退还。重庆市工商局合同处副处长唐川说,“这显然是有失公平的格式条款,属于这次清理范围。”
据了解,从即日起到3月15日,重庆全市工商部门将对告示类合同格式条款开展专项检查,对显失公平和不合理的合同格式条款进行清理,督促改正并通过媒体进行点评,在3.15活动期间向社会公布。
唐川介绍,此次清理主要集中在商场超市、洗衣、美容美发、影楼等4大行业,“告示类显失公平和不合理的合同格式条款容易出现在这几个行业,而且比较集中,也是市民日常生活中容易遇上的,在这次清理中,工商部门将一并进行清理。”同时,“特价商品,概不退换”、“奖品无偿赠送,质量问题概不负责”这样的条款实际上是免除了经营者对提供的商品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违反了《重庆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市民如遇上类似的格式条款可投诉。
另据了解,重庆市还将建设消协投诉信息直报网络,今后凡是重庆市发生重大消费投诉将通过该网络直接上报中消协,以便中消协发出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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