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2月18日电(记者康淼)记者从福建省地税局了解到,2008年福建地方小税种对地方税收的贡献明显,其中土地使用税增长2倍多。
去年,福建省地税局进一步落实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新条例,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做好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工作。
据统计,全年福建城镇土地使用税入库29.04亿元,增收20.16亿元,增长227%;土地增值税入库30.16亿元,增收10.46亿元,增长53.1%;车船税入库4.16亿元,增收2.24亿元,增长116.8%。
福建省地税局表示,地方小税种中土地使用税大幅增收,主要是因为税额标准提高、征收范围扩大到外资企业以及补差上年税款。土地使用税增收20.16亿元,直接拉动福建地方税收增长4.2个百分点。此外,土地增值税清算以及车船税税额标准提高政策也带来相关税收大幅增长。
不过,去年福建省房地产税收受宏观环境影响出现负增长。福建省房地产税收入库106.07亿元,减收5.63亿元,负增长5%。其中,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入库12.29亿元,负增长12.8%;房地产营业税入库50.04亿元,负增长达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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