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江苏网张家港2007年2月15日电 (袁大炜 朱彬彬)张家港检验检疫局加强对入境船舶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近日先后两次对违反《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实施细则的行为进行了现场处罚,进一步规范了入境船舶的检疫管理。
1月17日,一艘利比亚籍名为“美林探险者”(MERLW EXPLOPER)号的轮船停靠张家港码头,检疫人员进行登轮检疫时发现该轮没有按照规定悬挂Q字棋。经与船方交涉,船长承认是疏忽所致。1月25日,一艘伯利兹籍“鑫通宇”108号船舶未经入境检疫,擅自上下人员。经批评教育,船方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保证以后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检疫人员对上述两艘船舶进行了现场处罚。
检疫部门提醒口岸船舶代理单位,在做好外轮服务工作的同时要加大对我国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入境船舶人员对各项相关规章制度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并督促其行为严格遵守《国际卫生条例》和《国境卫生检疫法》,共同创造和谐的口岸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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