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2月19日电 (记者范春生)辽宁省沈阳市一5人团伙采用虚假手段与调兵山市某集团公司签订了商场租赁合同,虚假注册登记,并在经营过程中骗取供应商400多万元货款。还欠消费者160万元的消费卡,挥霍后逃匿。
法院查明,早在2005年4月,郑斌与朋友付某、胡某等成立公司,为了扩大业务范围,2006年7月,采取不当手段取得调兵山市某集团公司“万福源购物广场”的经营权。2006年9月,以郑斌为首的5人作为公司股东,在没有实际出资的情况下,形成了一份假的公司章程,之后,郑斌指使付某购买了假验资报告一份,用来欺骗工商管理部门,在调兵山市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了“万福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此后,郑斌等人便开始进行经营活动。2007年8月,因公司无注册资金,导致公司无法经营下去,郑斌等逃跑,欠下供应商货款400多万元,消费者手中持有160万元的消费卡无处消费。同年9月,郑斌被逮捕。
调兵山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假手段签订万福源租赁合同,之后又以虚假手段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在经营过程中,该团伙骗取供应商货款400多万元后逃匿,郑斌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同案的付某、胡某、张某、崔某属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可从轻处罚。为此,判处郑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其余4名被告也均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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