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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事件曝光大贪官 网络反腐2008年成为新气象
本报统计发现—— 揪团伙窝案占了约三成
记者统计了2008年100起腐败案件发现,窝案约占30%,涉案人数少则几人,多则上百人,涉案领域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工程、土地等热门领域。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2008年几大窝案中普遍具有一个特点:案件偶发性,如果不是一封信或一条短信,恐怕这些腐败案件至今都难以大白于天下。
贪腐窝案·暴露 一封匿名信牵出“千万县令”
山西省和顺县原县长兼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崔保红,当官5年,捞钱近千万。
案发始于2005年8月,一封匿名举报信送到了和顺县检察院,信中称,长沟煤矿有人冒领社保资金。
在和顺县检察院查办当地冒领社保资金案件时,劳动局原局长杨彦荣将崔保红供出,冒领的200多万元社保资金,全被崔保红拿走了。
然而,随着调查的深入,庭审和有关部门调查发现,崔保红的案件并不简单。
他不仅将245万元的社保资金收入囊中,而且卖官明码标价,给他送钱的干部竟达近百名,仅正科级以上干部就有61人。由此,一起涉及多人涉案上千万元的腐败窝案水落石出。
2008年1月,山西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崔保红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作出一审判决,崔保红被判有期徒刑20年。涉案的杨彦荣被判有期徒刑12年。
“千万县令”崔保红人财两空,被依法判决。但如果不是当初那封举报信,崔保红“公开”的卖官受贿行为,或许还在延续。
房屋漏水泡出939万巨款
比起崔保红腐败窝案,“重庆第一贪”、重庆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的落马,更加具有戏剧性。
2008年1月14日晚,重庆南岸区铜元局派出所接到当地一小区住户的报警求助,称楼上房屋严重漏水,而该业主不在家,保安不能擅自进入他人住宅。
两名民警闻讯赶往小区,协同保安打开大门进入漏水的房屋后发现,这户并未住人。
在处理漏水事件时,民警无意间在卫生间发现了8个大纸箱,纸箱都被水泡湿了,泡烂的一角露出了一沓沓的红色纸张。
“好像是钱!”民警打开箱子一看,里面果然都是百元大钞,共计939万元!经查明,这些现金都是时任重庆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的非法所得。
2008年8月1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晏大彬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所得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贪腐窝案·专家解析 窝案偶然暴露说明反腐难度加大
中央编译局当代所所长、著名反腐专家何增科表示,腐败发展到窝案的方式有三种:
一是某个部门或地方的主要领导贪污受贿,为了能更方便地腐败,就把秘书、下级等发展到腐败网络中来;二是买官卖官行为,这种窝案纯粹是群体作案,一个政治体系内的官员之间发生权钱交易;三是司法部门相互串通,多人互相勾结,贪赃枉法。
何增科告诉记者,近几年,我国腐败案件的数量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公众对这种现象有两种解释。
一种是我国的政治形势好转,腐败案件因此越来越少。
另一种解释则认为,反腐难度增大,很多腐败案件没有及时被发现,尤其是腐败窝案,无论是几年前被小偷“偷”出来的贪官,被拾荒者“捡”出来的贪官,还是2008年的“一条短信”、“一次漏水”,都说明反腐难度增加了。
查破窝案应有公众参与
中央编译局当代所所长、著名反腐专家何增科认为,窝案的偶发性,不能完全归咎于反腐机关失职。
从目前国内的窝案现状来看,纪检监察部门是“戴着脚镣手铐在跳舞”。
纪检监察部门面临的不是单个腐败分子,而是盘根错节、错综复杂的既得利益团体,工作难度非常大。
“窝案的偶发性给我们一个启发:公众参与反腐。”何增科认为,反腐工作不能仅仅依靠纪检监察机关和领导人的自觉性,还可以从公众舆论监督上进行突破。
网络反腐初步显威力
何增科表示,2008年连续出现的网络反腐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比如,浙江温州、江西新余的“考察门”等舆论热点,无不发端于网络。
何增科还表示,公众参与反腐的形式很多,无论是网络反腐,还是举报反腐,关键是要逐步完善相应渠道,使之成为一种常态机制,将“偶然”变成“经常”,以至于最后的“必然”。
何增科认为,从根本上说,腐败窝案发生后,涉及人数之多、之广,说明这是一种系统性群体犯罪,反映出制度的缺陷以及制度上的腐败。
解决这一问题还要对用人、法律等一系列制度加以改革,同时扩大民主监督制,让官员不仅对上负责,更要对下负责。
本版撰文(除署名外)/记者胡晓华
窝案主角 政绩“卓著”的儒官杜欣
杜欣,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原区委书记。他个头不高,白白净净的,戴副眼镜,给很多人留下儒雅的感觉。
他能写一手好文章,在工作之余曾为《重大理论与实践100例系列》写书评。“他相当有能力,这几年新华区的成绩也是有目共睹的。”一位官员评价说。比如2005年,新华区实现生产总值14.53亿元,同比增长23.4%。2003—2004年度,全国市县区科技先进个人中也能看到他的名字。
就是这样一个“政绩卓著”的官员,最后却因受贿、贪污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蜕变的“三无书记”李大伦
李大伦,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书记。同僚都认为李大伦的政坛起点不俗。他在临澧担任县委书记时,大刀阔斧,亮点纷呈。到郴州后,凭借敏捷的思路、调研能力和深入实际的作风,使郴州的发展有目共睹。
曾经的三无书记(无贪污挪用、无行贿受贿、无嫖赌逍遥),后来却成五毒俱全(既有经济问题,也有作风问题,涉及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审批、买官卖官)。
2008年11月20日,李大伦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文/整理曹雪
2008年腐败窝案涉案人罪名分布(样本量29个)
窝案6大特点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相关负责人曾表示,窝案呈现六大特点:国家公务员和县处级以上要案多;涉案范围广,发案环节多;作案手段多,隐蔽性强;窝案串案多;作案时间长,涉案金额大;犯罪危害性大。
据《检察日报》
2008年腐败案件分布总样本100个 窝案2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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