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石家庄2月22日电 记者马竞曹天健记者今日从河北省综治办获悉,由河北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最近转发的河北省综治委《关于建立社会治安志愿者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要求在全省乡镇(街道)建立社会治安志愿者协会,并采取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和社会募集、企业赞助等办法,建立治安志愿者工作基金,从而建立和完善常态下治安志愿者长效工作机制。
《意见》提出,要在乡镇(街道)建立社会治安志愿者协会,协会是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下,由综治办牵头、公安机关负责的协助政法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群防群治自治组织,挂靠在同级综治办。社会治安志愿者的招募坚持自愿报名、社会招募、组织推荐、择优选拔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和重点发动,在社会各界进行招募。志愿者将佩戴统一的志愿者标志,在治安志愿者协会的组织领导下开展治安巡防工作。
该《意见》明确,将采取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和社会募集、企业赞助等办法,建立治安志愿者工作基金,解决治安志愿者队伍工作经费,给予志愿者适当的生活补贴,同时还将采取为志愿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办法,解决志愿者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