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袁定波丁国锋“从近期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情况看,因企业经营困难、倒闭,外商撤资外逃所产生的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涉及民生问题的案件,开始逐渐增多。”日前,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的全国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表示,金融危机对民事审判影响日益显露。
奚晓明指出,在今后一段时期内,由于经济社会发展出现困难而引起的劳动争议、房屋拆迁、土地征用补偿、房地产等案件会持续大量增加。据了解,仅江苏法院2008年一审审结劳动争议案件就达到28984件,同比增长146.07%。
“一些东部沿海地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外向型经济集中地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大幅度增长。其中一些案件容易与敏感性事件、热点事件或者群体性事件相交织,影响面大、涉及人数多,处理难度很大。一个普通个案处理不当,都可能引发连锁反应,酿成事端,影响大局。”奚晓明说,这些都对民事审判提出了新的挑战。
审理好因国际金融危机引发的一系列案件是人民法院2009年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任务。奚晓明提出,对于因金融危机影响,企业经营困难、资金紧张而引起的拖欠职工工资、保险费、解除劳动合同等劳动争议案件,要从实际出发,既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要考虑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同时,要积极做好与劳动仲裁机构的信息沟通、业务协调、机制衔接等工作,促使更多的劳动争议能够在仲裁阶段解决。
此外,在当前金融危机蔓延、各种社会矛盾凸显、民事案件复杂、情况增多的情况下,奚晓明强调,民事审判工作要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这一指导原则,及时调整审判思路,充分发挥诉讼调解的优势,有效化解矛盾。与此同时,要建立、完善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的联系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将可能激化的矛盾减少到最低程度,将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初始阶段,处理在诉讼之前。扩大调解案件的范围,广泛吸纳社会力量解决各类矛盾,发挥行业协会、专业部门在解决专业性较强纠纷案件中的作用,进一步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