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3日电(记者崔静)近年来,夸大药品功效的违法药品广告层出不穷,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23日通报了最新一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查处情况,山东三九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天母降压片”等5种药品广告被曝光。
被曝光的其他4种药品包括: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银屑胶囊”、贵阳德昌祥药业生产的药品“清心明目上清丸”、吉林本草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心舒胶囊”和山西省吕梁中药厂生产的药品“固肾生发丸”。
通报指出,这些药品广告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频次高,广告中都含有不科学地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一些违法药品广告还利用患者或医疗机构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此外,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还通报了违法情节严重的两种医疗器械广告和两种保健食品广告,即陕西奥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近视回归镜”(广告中标示名称为学生第E镜)和广东省中山市维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WK-2003型健儿贴”,以及保健食品“华纳牌磷脂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为清脂前列通)和“柳映堂牌轻轻塑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为茶酵母)。
据了解,2008年6月至12月,全国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部门查处违法药品广告24565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1532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5196次。吉林、陕西、青海等10个省区撤销了73个因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被撤销广告批准文号的药品包括: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药品“肉蔻四神丸”、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资生丸”、吉林国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药品“熊胆丸”、哈药集团三精黑河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蛾苓丸”以及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药品“参梅养胃颗粒”等。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