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3日电 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日前联合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军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对在新的起点上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方法措施、制度机制和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规范。
《意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中央、中央军委和胡主席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把惩治与预防、治标与治本、专门预防与群众预防结合起来,提出以防范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和军人违反职责等犯罪为主要内容,以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同步预防、专项治理等为基本形式,通过深化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依法惩治,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职务犯罪工作领域,使广大官兵拒腐防变能力不断增强,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行为。
《意见》充分吸收借鉴《军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若干规定》颁布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和地方有益做法,紧贴部队实际,注重从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等职务活动的特点规律出发,强调要以领导干部和人财物管理人员为重点对象,围绕干部使用、兵员管理、经费运行、工程建设、土地开发置换、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抓住考察任命、立项审批、招标投标、质量验收等重要环节和时机,加强监督制约,推行要务公开,保证权力运行更加公正、高效、廉洁,努力提高预防工作成效。
《意见》还对如何运用监察建议、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审计建议以及现代科技手段开展预防工作,如何做好多样化军事任务中的预防工作,如何加强组织领导和执纪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等进行了规定,为部队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