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2月24日消息(中国之声记者刘天思)卫生部2月24日会同工信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总结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第一阶段工作和督查情况,部署做好专项整治第二阶段工作。
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农业部国家首席兽医师于康震、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和工信部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陈啸宏在讲话中首先总结了第一阶段工作的情况。他说,自2008年12月10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认真部署、形成合力、周密安排、迅速行动,认真组织开展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卫生、工信、公安、监察、农业、商务、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9部门高度重视,根据国务院关于首先解决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问题的工作要求,立即成立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联合印发了专项整治方案,发布自查自纠公告,并向社会公布了21种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14种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黑名单”。组织由各地区、各部门监督和业务人员参加的案件调查队,处理投诉举报线索,调查督办典型案件。成立了跨部门的专家委员会,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今年春节前,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还组成7个督查组,分别对河北等7个省、区、市第一阶段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进一步了解了各地工作情况,肯定了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全国各级地方政府也十分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区在第一阶段进一步摸清底数,提高专项整治的针对性。通过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鼓励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线索,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进行违法问题的调查摸排工作,并开展了第一阶段的工作督查。
陈啸宏指出,各地、各部门要认清形势,进一步查找工作中问题和不足。应当充分认识到,我国食品生产水平比较低、生产链条长、流通环节多;食品企业诚信缺失、竞争不规范、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还会长期存在;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使用中的监管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的问题亟待解决;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在一些行业仍然比较突出;个别地区还存在违法添加物质的地下营销市场,个别食品行业违法添加的潜规则仍然存在。专项整治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对专项整治的重视不够;二是宣传发动不够广泛。群众的参与意识还不够强,缺乏相关知识;三是查办案件的力度不够大;四是对基层开展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不够。
陈啸宏要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标本兼治,切实做好下一阶段整治工作。要根据国务院相关部署,通过食品安全整顿,使各监管部门的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国务院的总体要求上来,继续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各负其责、食品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以赴推进清理整顿阶段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分析形势和问题,交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按照整治重点分步骤、逐地区地开展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与整治效果的考核验收。要继续狠抓自查自纠,进一步梳理问题并拿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切实加强行业自律;争取主动,着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落实责任,继续加大力度开展工作督查。
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9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省、区、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同志以及卫生、工信、公安、监察、农业、商务、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另据会议介绍,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汇总的情况,截至2009年1月底,全国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已经完成自查自纠的比例为63.2%。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完成80.5%,食品销售单位完成63.1%,餐饮单位完成61.0%,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完成78.6%,食品添加剂销售单位完成85.1%。在第一阶段工作中,全国共接受群众举报投诉1394件,查处1274件,货值514.9万元,向公安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人员7名,其中依法逮捕4人。在第一阶段行动中,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77万余人次,检查了136万余个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对6153个重点区域、77549个重点单位和10761个重点产品进行了重点整治。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