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广东2月24日消息(记者李佐铿傅晓勤)面对金融危机,惠州市困难企业可适当降低工资水平、实行半天上班半天休息等方式,减低成本以渡过难关。日前,惠州市出台了《关于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指导企业做好工资分配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企业裁员等做出详细规定。
《意见》要求,生产经营正常和效益较好的企业,可通过集体协商,合理提高职工工资水平;生产经营困难甚至亏损的企业,可主动向职工方发出协商要约,向职工通报企业的困难,并通过集体协商,取得职工的理解和支持,适当降低工资水平或延长工资支付周期。
经济效益好、支付能力强的竞争性企业,可以按当地工资指导线的上线确定工资增长;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可按基准线确定;生产经营尚属正常、但经济效益增长缓慢的企业,可按工资指导线的下线安排工资增长;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亏损的企业,可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渠道,实行零增长或适当降低工资水平,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时支付工资的,可指导企业与职工进行集体协商,以书面形式向职工说明,明确延期支付工资的期限、责任和保证措施,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后,可以适当延期支付工资,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30日。《意见》提出,企业可通过实行灵活的工作和休息方式,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解决生产不均衡、不饱满的实际问题,尽量减少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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