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按照“全额罚息”的信用卡管理规定,律师艾先生的信用卡欠款61.76元,但不到一个月竟产生预期罚息34.72元。艾先生认为“全额罚息”是霸王条款,应属无效,于是提起诉讼。西城法院受理了此案。
艾先生说,去年11月,他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费1861.76元,在还款期内,他向银行还款1800元,尚余61.76元未还。
对于艾先生的起诉,被告银行辩称,信用卡合约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双方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不得擅自变更。全额罚息是国际惯例,是银行业用以防范信用卡风险、减少和遏制恶意透支和套现的一种风险防范手段。
据悉,就在艾律师起诉“全额罚息”的诉讼过程中,本月22日,工行新修订的《牡丹信用卡章程》正式实施,率先打破了“全额罚息”的规定,只对未清偿部分计收透支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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