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穴”医师
本报记者 王世玲 北京报道
又是周五傍晚。
写完术后记录、医嘱、交代好晚间监护事项,刘军(化名)抬眼看了看墙上的挂表——6点20分,“哦!来不及了!”以北京的交通拥堵程度,用1个半小时跨越半个城区赶晚上8点的火车,是有点悬。
这位北京某三甲医院的心脏外科主任医师,每周五傍晚都要往火车站赶,为的是能在周六一早赶到中部某市那家市级医院的手术台前,以弥补自己在北京医院获得的收入的不足。
当然,这叫“走穴”——一个最早出现在演艺界的行当。不过,刘军更愿意用一个听上去不那么灰色的概念定义自己的行为——“异地行医”。
按现行《医师执业法》规定,除了“会诊”,医生只能在注册的医疗机构为患者看病治病,医师的执业行为必须在注册地点、注册范围内实施。如果同时在多个地点行医,严格来说属于“非法”。
由于每周都要把“违法”的名声来回背一遍,刘军期盼着有朝一日真正成为一名光明正大的“自由人”。这一梦想现在似乎不那么遥远了——1月底公布的新医改方案提出:“要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
“听到这个消息,我们那里的医生们都很兴奋,大家过年都在议论这个事,都在等着具体实施办法。”刘军说。
周末的走穴手术
作为北京“出来”的医师,“受邀”到其他城市医院做手术,一般都是一些地方基层医院没法做的高难度手术,比如脑外科、心外科手术等。
刘军“走穴”的常规时间表是,周五晚在北京乘火车南下,周六早上到达中部某城市医院。一个手术大约5小时左右,周六、周日连续两天做4台手术,周日晚再乘火车返回北京。第二天一早重新出现在自己单位的手术台前。
不是所有医师都有机会去异地行医。从学科上来看,一般是做外科手术的才有“资格”出去,而且医师本人得有一定职称、手术经验和名气。“我们医院近300人高级职称医师队伍中,能出来的也就十几个。”而像刘军这样有心脏外科领域高级职称的,在全北京也为数不多。
“单位也知道这些,但并不大过问。”刘军说,“有时候还给开证明,方便在地方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以会诊名义做手术。” 按照现行法规,医生异地会诊,要到会诊所在地卫生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刘军每一次以会诊的名义“出去”,都有备案。但显然,会诊不可能每周都有,一切仍然得益于自己单位和对方卫生主管部门的睁只眼闭只眼。
“单位是考虑到医师收入低,所以也默许我们利用假期出去挣点小钱。”刘军解释说。
在加入“走穴”队伍之前,作为一名三甲医院的主任医师,刘军每月正常收入约为5000元上下,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奖金约3000多元。
看起来还可以,但相比工作强度,刘军认为“边际效益太低”。“多半时候一天连做4、5台手术,从一早做到半夜,再怎么辛苦,手术一分钱提成都没有,做手术超过晚上8点的,一次就给10元补助。”
刘军的同事们拿的也差不多,最多的只差1000元,比如主任级别护士,少则只差几百元,比如副主任医师,“基本上是大锅饭”。
单位也不给解决房子,只能住到郊区。在走穴之前,仅凭每月的正规收入根本不用想在北京市区买房。“国外像我这个外科领域的教授级别的医师年薪能拿到200万美元啊!而我国的心外科领域的技术水平并不比国外低。”刘军一想起这个就有点不平衡,“外面传说医生开大处方、拿回扣、拿红包如何厉害,其实医生并不都是这样,比如我们做外科手术的,药费不多,不可能拿多少药品回扣。”
现在,依靠走穴,刘军对自己的收入终于“比较满足”了——每周末出去做4台手术,每台有2000元的劳务回报。做一台这样的心脏外科手术,一般需要一个12人的团队才能完成,其中单手术费只收2000多元,加上其他的监护费、药费、耗材费等,共需要4万多元。
由于各地综合成本不一,同样的手术,同样由刘军来做,如果是在北京的单位,一台的花费要6万多元,其中手术费2400多元,只是在北京,刘军一分钱提成也拿不到。
六类“暴利”医疗
在刘军看来,在现行医疗体制下,医疗界内部到处是苦乐不均。
“目前在医学上比较‘暴利’的领域有几个——骨科、妇产科、神经内科比如偏瘫病、口腔科、心内科,男性科、皮肤科。神经内科和皮肤科等领域的药贵。”刘军解释说,而且药品来源很多是进口的,物价部门也不对其定价。
这当中,骨科是外科领域中利润空间最大的领域。
“别看心脏和脑外科手术技术难度高、风险大,事关人命,但脑外科、心脏外科医师的收入远远没有骨科医师高。”刘军说,原因在于骨科假肢、骨关节用得多,靠医疗耗材挣钱,而相比之下心脏外科耗材用得很少,“心脏瓣膜,每次顶多换两个。而且目前一个心脏瓣膜仍在执行10年前的定价,即每个1万元,而骨科的关节,一个的花费就达到2—3万元。”
以刘军个人的感受,“现行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有问题”,医务人员的智慧、技术、人才培养等劳务价值体现不够,医院只能通过大量消耗医疗用品和药品来获取收入,由此也诱发了过度检查、用药昂贵、手术耗材剧增等问题。在我国平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中,药费占比近50%,检查和耗品占20%以上,而劳务费用仅占15%以下。
由于“付出与回报不对等”,最近几年刘军的心外科研究生点几乎招不到人,或招不满人,没人愿意来学这个专业了,已经影响到学科建设。
期盼“身份的解放”
也正因为此,像刘军这样游走在“违规”边缘的医师们,才对新医改方案充满期盼。
于上月公布的新医改方案第十三条提出,要“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
刘军希望,“注册医师多点执业”,能带来医师“自由执业”在内的医院人事制度、管理制度改革,使他们不再背负灰色边缘的“走穴”名声。
“如果仅就医师的多地点执业而言,目前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会诊制度、医师进修制度以及医师下乡送医制度都属于多地点执业范围。” 北京大学医学部卫生法学教研室主任王岳说,只是,这些类型的“多点执业”,并不能增加医生们的收入。
“《医师执业法》规定‘医师的执业行为必须在注册地点、注册范围内实施’,那么如果我在开出了四川的火车上碰到有乘客需要急救,我该不该‘违法’救人呢?” 四川省人民医院器官移植中心副主任医师窦科质疑说。
事实上,这样的假设已经发生——有一次某大学在异地的分校区发生人员腹泻,该大学的附属医院的医生前去抢救,被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判定为“非法行医”。
“从某些角度讲,存在即合理。”王岳认为,医生“走穴”有其正面作用。我国卫生人力资源分布不平衡,病人多、名医少的国情不能回避。医生 “走穴”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偏远地区的患者得到高水平的诊治。而有些做手术的患者如果到大城市大医院做手术,可能花费会非常大,而大城市大医院的医生异地行医,则可以一次做几台手术,这样患者在经济上实际也是受益的。因此,“要完善医师多点执业制度”。
在国外医生、律师、会计师都是自由职业者,法律允许医生看私人门诊,著名医院的大牌专家也常出私人门诊。医生兼职是合法的,只是要受到严格的管理。
根据1999年颁发的《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医师执业地点在两个以上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但至今相应的管理规定仍未出台。
医师不能成为“自由人”障碍还来自于体制——事业单位编制禁锢了医生的流动。
“有家民营医院出上百万年薪挖我,我没有去,不是因为‘安于奉献’。”刘军说,现有的卫生资源分配和学术认可体制并没有将民营医院纳入其中。如果离开公立医院,虽然收入高了,但科研和教学做不了了,不能带博士生,不能搞科研,业内的认证和学术认可、评职称等等都会受到影响。
医师自由流动不仅需要修改法律,更涉及到医院人事制度改革,乃至新医改方案提出的包括“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在内的公立医院改革。“唯有这些改革一起启动,医生自由执业才能真正在阳光下施行。”中国社科院研究员余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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