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5日电(记者孙玉波)记者日前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要求,推动全国普遍推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提出,2009年,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各项制度。
上半年完成《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规定》(初稿),修订完善《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民用建筑能效测评质量管理办法》,修改完善《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技术导则》,会同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收费办法或收费标准。
(责任编辑: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