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地一声,舟山连岛大桥工程被一艘经过的轮船碰擦了。
海事部门赶来了,扣留了肇事船只。
为大桥工程提供法律服务的舟山律师邵汉军也赶来了,迅速介入赔偿处理。
经过一番交涉,肇事轮船船东爽快地答应赔偿。
考虑到当前正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邵汉军向工程业主单位与海事监理部门提出建议:订立赔偿协议后,可以对被扣留的船只先放行。就这样,在邵汉军的斡旋下,一场本来有点复杂的民事纠纷很快得到了及时处理。
“这只是我们开展司法行政服务重大项目专项经营活动后的一个例子。”浙江省舟山市司法局局长张光明今天告诉记者,司法行政为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以前也在做,但从2007年开始,舟山市司法局创造性地建立了“司法行政服务重大项目专项经营”工作机制,将“专项服务”深化为“专项经营”,变“被动服务”为“主动经营”。
“金海湾”里“专项经营”试身手 舟山市近几年来的经济发展速度居浙江省前列,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重大项目的逐年增多。由于重大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大多涉及到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环境治理等直接与当地老百姓切身利益有关的事项,因此社会矛盾相对集中,更加需要综合法律帮助缓解。
与之相对应的是,司法行政部门拥有众多的法律服务机构,如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舟山市司法局推出的“重大项目专项经营工作”,最显著的特色就是把这些法律服务工作资源和行政资源有效整合,建立专项服务团队,为重大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
金海湾船业有限公司是2007年落户舟山的一家特大型船舶建造维修企业。
“我们是首批实践地和受益者之一。”金海湾船业公司副董事长李国峰说。
“"金海湾"起步伊始,在土地、环保、规划、融资、拆迁及招标等方面都碰到过许多法律问题,司法行政部门把我们列入重点服务对象,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企业的后顾之忧。”李国峰告诉记者。
今年,“专项经营”工作机制已经在整个舟山全面推开。当地司法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与发改委的来往从来没有如此密切,目的就是要及时了解重大工程动态,以便及时跟上服务。”
目前,舟山全市已有93个重大项目成为司法行政服务立项管理对象。
企业主动找上门来 “记得最初上门向重大项目企业推介我们这项服务的时候,对方的第一反应往往是问我们,要不要钱?”岱山县司法局局长蒋晖说。作为“专项经营”试水初期的见证人,他的感慨颇多,“现在,专项服务机制已经让不少重大项目企业尝到了甜头,我们的工作也变得越来越好做,彼此之间的合作也更默契了。”
与“金海湾”隔岸相望的“中基船业”,便是蒋晖口中“主动找上门来”的企业之一。预计总投资将超过20个亿的“中基船业”,一个多月前刚刚投入生产,目前正处于边建设边生产的阶段。
由于大型船舶修造业在完全建成投产前,一般采取的是边施工边生产的经营模式,很多施工工人并不是该船舶修造企业的员工,而是与施工方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因此要面对的员工维权方面的求助,自然不少。为此,企业专门与岱山县司法局合作,在公司内部成立了“法律服务工作室”。
前不久,公司里的48名外来务工人员和施工单位产生了劳资纠纷。虽然公司已经把该工程的全部款项付给了施工方,但施工方的“包工头”携款潜逃,48名工人情绪激动。公司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向县司法局求助。经过人民调解机构和法律援助部门相互配合,加上对方当事人的律师主动配合,最终帮助外来务工人员追回了110万元欠薪。
现如今,因为劳资纠纷闹事、与周围群众摩擦纠纷这些让很多企业闻之色变的事情,在“中基船业”已经不复存在。岱山县司法局局长蒋晖说:“专项经营的工作机制,优化了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方式,使得我们的服务更加讲究前瞻性和针对性,自然能取得企业、政府、百姓多家共赢的良好效果。”
一项机制激起一池活水 在舟山市司法行政部门的各项统计数据中,有一串数字尤为引人注目:截至去年9月底,围绕全市94个重大项目,大力开展专项经营工作,成功调解矛盾纠纷200起,防止械斗6起,防止阻扰施工73起,提供法律援助319起,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涉及重大项目的法律顾问17人,参与审查合同、谈判、调解、诉讼与非诉讼案件共123件,公证机构办理涉及重大项目的公证364件。据保守统计,全市律师为市级以上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涉及合同金额10多亿元,避免经济损失上亿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
舟山市司法局局长张光明对目前取得的成绩感到欣喜的同时,又给记者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福建人金某,2006年底被舟山市某龙头企业聘为该企业正在建设的造船基地的副总指挥,是该公司引进的兼备造船管理和技术双重能力的专家。但后来,金某因为职务犯罪被福建当地法院判处缓刑,每月需要定期回原籍向当地社区矫正管理部门报到,接受日常监管和参加公益劳动。因为金某在公司担任重要职务,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工程进度。普陀区司法局在得知这一情况后,迅速启动专项经营工作机制,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赶赴福建,与当地司法局、公安分局及所属司法所、派出所进行联系协议,并办妥了移交手续,为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
“在"专项经营"刚搞起来的时候,我们很难想到,社区矫正工作也可以为重大项目建设服务。这个事情给了我很大的触动,让我深刻感受到,我们的工作还远远没有止境,完全可以做得更好、更细。”张光明说。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专项经营”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积极作用开始显现,一些企业开始主动联系司法行政部门,要求提供服务;部分基层党委政府领导也感受到了司法行政部门的独特作用,开始主动要求当地司法所长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
“以前司法行政工作是"单个乐手的演奏",现在升级成为"整个乐队"参与的交响乐了。”张光明说。
本报舟山(浙江)2月2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