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最近登陆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官方网站,看到网站新近公布了一个《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记者忽然想到,不久前的江苏省政协会议上,曾有政协委员质疑“年年禁止焚烧秸秆,却是一堆办法不如一根火柴”的事。
查阅资料,果然。
是回应还是巧合 在不久前召开的江苏省政协会议上,李志宏、茆训东、王忠3位委员提到了去年10月底,秸秆焚烧的浓烟两次大规模侵入江苏一些城市,让广大城里人感到浓烟呛人的事。当时,因秸秆焚烧,致使江苏出现大面积烟雾天气,交通干道能见度降低。其中,南京、镇江、扬州、泰州、盐城等市可吸入颗粒物小时浓度处于中度污染水平,大时浓度均值达重污染水平。
他们质疑,秸秆焚烧不是什么新问题。早在10年前,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农业部、财政部、铁道部、原交通部、原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等部门就发出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文件(1999年4月16日),江苏省政府也在2000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禁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禁止焚烧秸秆;相关部门和科研单位也不断在为过剩的秸秆找出路,或粉碎还田,或合成纤维板材,或气化成沼气……但秸秆焚烧每年都不期而至。难道真是一堆办法抵不了一根火柴?
政协委员刚有质疑,网上就公布了政府相关的决定,难道真是对政协委员的积极回应?记者随即拨通了政府法制办办公室主任马鹏程的电话。他的回答有点出乎记者意料:应该是一个巧合。因为地方立法,要经过繁杂的程序,所以拖的时间相对长一些,草案出台与政协委员质疑时间上出现巧合。
政府办法有一堆 但这种巧合,正说明了秸秆焚烧已经成为大家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
回顾历史,为禁止秸秆焚烧,江苏还真想了一堆办法。
江苏省农林厅的一位朋友称秸秆焚烧是发展的产物。他说,江苏全省每年农作物秸秆产量5000万吨。改革开放前,农民要用这些秸秆来盖房、编草编,最起码要拉回家做柴火,谁舍得烧在地里?可现在都住瓦房,烧液化气,秸秆就没什么用了,农民图省事,就干脆一烧了之。
发展带来的问题,当然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因此,江苏在解决秸秆焚烧问题上,也动足了综合利用的脑筋。
比如利用农作物秸秆发电。据了解,到目前为止,江苏省在建或建成的以秸秆为燃料的生物质能发电厂已经达10座,已经形成秸秆综合利用的一个新兴产业。仅丰县投资2.2亿元建成的秸秆热电联产工程每年就可消化农作物秸秆8万多吨,年发电量达到1.53亿度。
秸秆制气。经过几年的努力,江苏已经从分散制气,发展到集中供气。目前全省已建成集中供气的秸秆气化站186座。赣榆县投资45万元在班庄镇建成年利用秸秆1000余吨的秸秆气化站,能为附近大约900户农民提供稳定的气源。
还有把秸秆通过炭化加热压缩制成燃料块的,利用麦秸、稻草和无机化学原料生产SMC轻质墙板的,用秸秆生产塑木复合材料的……
而以小麦秆草、玉米皮、稻谷秸秆编织各类草编制品、利用秸秆种植食用菌等传统秸秆利用更是得到政府的大力推广。仅以年产秸秆120万吨的赣榆县为例,全县10万户编织大军,不仅使赣榆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秸秆经济,还给全县带来了4亿元的产值。而有着种菇传统的高淳县利用秸秆种植蘑菇达1亿多平方尺,消化秸秆45万吨。许多乡镇形成了“秸秆———蘑菇———饲料———粪便———回田”的循环经济生态模式。
按照有关部门统计,江苏目前已建设14个国家级秸秆养畜示范县和17个省级秸秆养畜示范县,示范县中秸秆利用率超过40%。
但到去年,仍发生了因秸秆焚烧造成南京和苏南一些城市空气大面积污染的事。看来,一堆办法还真抵不住一根火柴。
巧合与不谋而合 为什么一堆办法抵不住一根火柴?一个普遍的看法是,无法可依,政府职责不明确。
据了解,尽管目前秸秆焚烧会污染空气,会产生关闭机场、影响交通的后果,但对这个喊了10多年的老大难问题,除了1999年4月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农业部、原交通部等有关部门下发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外,国家并无其他相应法规,而江苏也除了那份在2000年下发的通知,同样没有其它地方立法可依。而这些现有的办法和通知既没有,也不可能对相应的政府职能和职责进行分工和明确,更谈不上对焚烧行为的查处。
于是就扯皮:空气污染,显然应该由环保局查禁;但环保局认为,秸秆焚烧是农业生产产生的污染,应该由农业局负责,可农业局又没有这个执法职能,结果是谁都不管。
正是因为如此,政协委员们建议的第一条,就是通过地方立法,明确界定政府管理权限,避免扯皮推诿。
虽说江苏省政府决定的出台与政协委员的质疑是巧合,但在明确政府职责上,却是不谋而合。决定的第一条就明确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
委员们提出“应当健全秸秆禁烧奖惩制度”的建议也在决定中得到体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秸秆禁烧奖惩制度”,“对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问责”。还首次规定对在机场周边、高速公路及国道、省道和铁路两侧等重点监管区域焚烧秸秆的单位和个人可给予2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其实,无论是巧合,还是不谋而合,这种政协委员质疑与决定的呼应,正体现了江苏省即将出台的这个决定符合实际,顺乎民意。难怪江苏在这个决定中很有信心地提出,要在2012年基本杜绝随意焚烧秸秆。
先要解农民心结 这个行政规章的出现,无疑将使江苏禁止秸秆焚烧工作上一个台阶。但有关人士认为,以为一个法规的出台(即使它是个符合实际、便于操作的良法)就可以杜绝秸秆焚烧,那是完全错误的。
因为秸秆长在地里,火柴拿在农民手上,禁烧秸秆,先得解开农民“心结”。
首先是卖秸秆,值不值?
淮安生物质电厂是综合利用秸秆的重点项目,两台15兆瓦机组的电厂满负荷运转,每天要“吃”800吨麦草。当地政府也把“禁烧”当成真正的大事来抓,仅楚州就建起了6个上规模的收草站(最大的占地60多亩),按每斤9分1敞开收购。可就这样,收草站还常常看见仅一河之隔的农田里冒起秸秆焚烧的浓烟。
因为秸秆“太泡”,一车装不了多少。一亩地的麦草大约卖40元,有时连运输费都不值。据说用专用秸秆打包机对秸秆进行打包压缩,就能使运输成本成倍降低,可谁来给农民解忧呢?
还有田间遗留的秸茬的处理。由于现在大多是机械收割,因避免打坏割刀,秸茬,尤其是麦茬往往也留得较高。这些留在田间的秸茬不但没用,还影响接茬的耕种,火烧是最省事的处理方法。秸秆焚烧也往往由此产生。
扬州市农业部门的一位干部就认为,治理秸秆焚烧,无法可依万万不行;但没有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的综合治理,不解决农民兄弟在处理秸秆上的实际问题,同样是解决不了这个老大难问题的。
看来,江苏要实现2012年基本杜绝秸秆焚烧现象,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