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透露,中纪委最近查办了某知名国有企业集团高管腐败窝案,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绝大多数中层干部涉案,几乎“全军覆没”,但国资委方面并未公布该企业的名称。 |
李荣融在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 : 国资委纪委监察局
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 李荣融
(2009年2月5日)
在前不久召开的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分析了当前反腐倡廉的形势和任务,重点强调了树立良好党风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了新时期加强党性修养的基本要求。
一、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中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骨干力量,在国民经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中处于主导地位,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2008年,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牢记使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战胜历史罕见的特大自然灾害,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圆满完成“神舟七号”载人航天飞行等重大任务,积极应对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等过程中,不畏艰难,勇挑重担,发挥了顶梁柱的作用。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反腐倡廉重大决策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工作部署,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进展,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初步探索了一条具有中央企业特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路子。
一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体制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组织体制,“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监管组织体系不断完善。反腐倡廉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按照党中央要求,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格局。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体制进一步落实,坚持推进落实中央企业领导人员“一岗双责”,与经营管理责任紧密联系的反腐倡廉责任体系基本建立,反腐倡廉建设齐抓共建的局面得到巩固和发展。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综合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国资委党委认真落实党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推动中央企业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企业总体战略规划,确立了在企业管理体系和内控机制中构建惩防体系的总体思路和措施办法,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惩防体系初步形成。
二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机制逐步健全。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性措施。国资委积极开展中央企业建立规范董事会试点工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目前在17家试点企业董事会中外部董事都已超过半数,其中有3家由外部董事担任董事长。出台了董事会、董事评价办法,出资人选派和管理董事会、董事会选聘和管理经理层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层分类管理新体制开始建立。董事会试点企业在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外派监事会工作进一步深化,适时推进当期监督,企业领导人员选用、收入分配、职务消费、非主业投资、产权转让、股权激励等出资人关注的重要事项纳入了检查重点,监督的灵敏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国资委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厅局按照党委统一部署,结合职能分工,逐步建立健全在国有资产监管各项工作中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机制。
三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国资委成立以来,公布了21个部门规章和115个规范性文件,涉及中央企业改制重组、资产评估、产权转让、投资活动等权力运行的各项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建立了以经营业绩考核为核心,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考核评价体系。中央企业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工、检查考核、奖励惩处、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不断完善。廉洁谈话、领导人员述廉议廉以及加强效能监察工作等一系列反腐倡廉的专项制度相继建立。2008年又探索试行了中央企业纪委书记向出资人报告履职情况的制度,将出资人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紧密结合。2008年国资委纪委牵头、9个厅局参加,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落实廉洁自律“七项要求”、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情况进行了督查,强化对领导人员的监督,发现和纠正了突出问题。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效地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融入管理的工作思路,在协助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建设中充分发挥了组织协调作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促进中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中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此,我代表国资委党委向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年来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取得的成绩,我们深切体会到,搞好中央企业的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在国有资产监管和企业改革发展大局中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把完善公司治理同强化权力制约结合起来,把加强企业管理同健全反腐倡廉机制结合起来,把提高企业科学发展能力同增强惩防腐败能力结合起来。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更加清醒地认识反腐倡廉面临的形势,看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严峻性。由于多种因素,我国当前仍处于腐败的易发高发期,反腐倡廉的形势依然严峻,中央企业的情况也不容乐观。少数企业领导人员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违规决策等违纪违法问题仍然存在,并出现了一些违法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是失职渎职案件呈上升趋势。二是违纪违法手段多样。三是贪污贿赂案件数额巨大。四是商业贿赂案件仍时有发生。
深刻分析发生腐败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少数企业领导人员放松个人世界观改造、放松道德修养,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等主观因素;企业权力制衡的机制还不够健全,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还没有普遍建立,很多企业还是“一把手”体制;对领导人员包括下属企业负责人的监督还不到位,有效监督的制度、方法、措施和途径还需要进一步探索;监督的灵敏性、有效性还有待提高;反腐倡廉的教育还不够深入扎实,一些企业领导人员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有差距。对此,我们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改进工作。在当前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下,中央企业必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着力通过思想教育、制度建设、查办案件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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