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2月26日消息(中国之声记者冯悦)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2008年全国各级法院打黑除恶工作,充分运用各种刑罚手段严惩黑恶势力,成效显著。
据统计,2008年一审受理的涉黑案件共473件,5066人,比上年上升了26.5%;已审结生效的案件共273件,2774人,比上年上升了54%。
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有1279人,重刑率为46%,高于同期法院判决的全部刑事案件30%。
法院系统在2008年的打黑除恶工作中坚持走“审判、调研、综合治理、机制建设均衡发展”的道路。不仅积极采取制订规范性文件、编写指导案例等多种方式加强业务指导,有效地提升审判质效。而且,还主动结合审判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帮助职能部门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管理,不断完善制度与机制建设,为将打黑除恶工作纳入常态化、规范化的轨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表示,2009年,法院系统将继续把开展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包括黑恶势力在内的各类刑事犯罪,为确保社会稳定,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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