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2月27日电(记者曹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实施意见》日前下发,今年3月底前,宁夏全区所有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
意见规定,参保范围包括凡在宁夏境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学校)、科研院所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采取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办法。大学生参保可获80元政府补助。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参保大学生,由民政部门从城市医疗救助资金中按照人均每月2元另行予以补助。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住院和门诊大病费用统筹的保障方式。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参保大学生住院及门诊大病就医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按照高校所在试点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参保大学生日常医疗实行个人账户和同级财政补助相衔接的办法解决。大学生日常医疗费用首先由个人账户资金解决,一个年度内个人账户资金不能满足日常医疗需求的,仍按照各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参保大学生的医疗费用负担,通过医疗救助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社会慈善捐助等多渠道给予帮助。
在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宁夏还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试点城市建立的大额医疗补助保险、商业保险等,以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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