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沈阳2月27日电 (记者何勇)2008年,辽宁共有13666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受益于“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程”,享受到就业援助政策,全省发放就业援助资金1148万元。
辽宁省设立3000万元援助资金,专项用于对贫困大学生的就业援助。
2008年,援助范围进一步扩大,在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基础上,将城镇低保边缘户家庭纳入其中。除继续为贫困生提供求职补助、为未就业贫困生提供见习补贴外,还增加了对未就业贫困生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向其发放生活补贴,并在全省高校设置就业信息员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贫困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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