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就业新政策对省内外毕业生一视同仁
有关人士解读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我省近日出台的一系列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引起广泛关注。昨天,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对这些新政进行了分析解读。
对省内外大学生一视同仁
我省出台的各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是只针对省内毕业生,还是对外省来就业毕业生也适用?省教育厅副厅长胡金波说,江苏的政策“无歧视”,对到江苏就业的毕业生,不管是外省还是本省的都一视同仁。
我省的就业政策比较优惠,会否因此吸引更多的外来就业者,从而加剧全省的就业压力?胡金波认为,这种可能是存在的。数据显示,江苏高校毕业生里本省生源占到80%,但是要在江苏就业的占到整个毕业生总数的90%,也就是说,有很多在江苏读书的外省学生也都留在江苏就业。从江苏的经济社会发展来看,需要吸纳各种不同类型不同专业的高校毕业生,现在人才的供给总量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同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需要,距离还比较大,所以江苏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也很大。
我省09毕业生目前签约率30%
我省今年提出的目标是,全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70%以上、年终就业率达90%以上。
那么,90%的就业率目标是如何制定的?省教育厅学生处副调研员鲁学军解释,90%的就业率目标的确定,一是根据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态势;二是根据近几年江苏就业工作实际成效及2009年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对全省各高校、各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与奋斗目标;三是为了促进绝大部分毕业生实现就业。
中国社会调查所最近在北京、上海、深圳、石家庄、郑州、成都、沈阳等地抽取1000名应届大学生进行的调查显示,到目前为止,应届生整体就业率为35.6%。那么,我省应届大学生到目前为止的就业情况怎样?省教育厅学生处副处长张兆臣介绍说,我省已实行毕业生就业情况月报制度,至2月20日,我省2009年高校毕业生的签约率为30%。
凭协议书即可办理就业报到证
我省出台的新政策中说:“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消用人审批和落户限制,一律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档案接转和落户手续。”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只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不再需要当地人事部门审批盖章就可以办理报到证予以派遣?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任雷鸣对此解答,只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正式就业协议书,届时即可凭协议书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有学生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正式就业协议书,但没有人才中心盖章,学生档案如何投递?任雷鸣回答:“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约定的档案投寄地址寄送档案。”
用人单位不同,户口、档案迁转方式有异
毕业时已落实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如何迁转户口、档案?
据张兆臣介绍,如果用人单位有独立的户口、档案等关系的接收权限,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等关系直接由学校转往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无独立的户口、档案等关系的接收权限,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等关系由学校转往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如果用人单位属于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私有企业等非公有制单位,用人单位已在当地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户口、档案等关系的代理手续的,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等关系转到该地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用人单位暂未办理代理手续的,毕业生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将户口、档案转到省级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户籍档案托管,待用人单位办理了单位代理手续后,将户口、档案转入该单位。
毕业时尚未落实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如何迁转户口、档案?任雷鸣介绍,对暂时未落实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户口、档案继续保留在原就读学校两年;或根据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及学校发放的《户口迁移证》,将其户口、档案迁回原家庭所在地;也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将户口、档案转到省级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户档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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