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2月28日上午10时在人民大会堂台湾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将就食品安全法草案、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和保险法修订草案三部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东方卫视记者:我是东方卫视的记者。问一下信主任,刚才您也谈到了OMP的问题,如果新的食品安全法出台以后,对于市面上目前已经在流通的特仑苏和蒙牛企业将会做什么样的处理?谢谢。
信春鹰:新的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日期是2009年的6月1日。法律通行的原则是不溯及既往,你提到的特仑苏的事件和OMP事件是要按照现在的法律来处理,就是依照食品卫生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处理,并不是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来处理,这是通则。 谢谢。
日本朝日电视台记者:我是日本朝日电视台。请问信主任,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过程中有没有谈过去年在日本比较轰动的“毒饺子”的问题,如果谈过的话,在本法律中哪个部分体现了对“毒饺子”的教训。谢谢。
信春鹰:对于“毒饺子”事件,现在的事实真相可能还在双方的调查过程中,但是我们相信,如果有任何问题,我们现在的法律从生产环节到流通环节都是有严格规定的。
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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