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老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
138万元捐款被吞 新加坡老华侨回文昌怒告亲哥
记者 郑铁 摄影报道
“我真没想到,哥哥和侄子们连孤寡老人的钱也敢骗。明明敬老院只有10多个人,哥哥却骗我说有30个人,每个月我给老人每人200元,他才付了二三十元。我给敬老院捐款21年共151万余元,他们前后加起来就诈骗了138万元。”2月20日,新加坡老华侨罗老向南国都市报记者讲述自己为文昌迈号敬老院捐款的遭遇,在要求对方将侵占善款还给敬老院未果的情况下,悲愤的老人将哥哥及两个侄儿告到了公安机关,请求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将其哥哥及两个侄儿绳之以法。
●21年来,新加坡华侨罗老委托哥哥为文昌迈号敬老院捐款151万,不料敬老院只收到少得可怜的捐款●敬老院人数仅16人,哥哥却谎称30人,还要求敬老院对弟弟隐瞒真实人数
“我就是想尽自己绵薄之力为家乡的孤寡老人解决一点实际问题,没曾想会出这样的事”
“我就是想尽自己绵薄之力为家乡的孤寡老人解决一点实际问题,改善老人们的生活,没曾想会出这样的事。”坐在记者面前的老人一头银发,一脸慈祥,他就是65岁的罗老。南国都市报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罗老祖籍是文昌市迈号办事处,自幼随父辈背井离乡到新加坡谋生。经过几十年的艰辛拼搏,事业成功了,仍情系祖国。他在香港、深圳、珠海、广州、西安等地均有大量资金投资,在家乡文昌迈号,他为当地的学校及敬老院捐款。“1982年返乡探亲期间,我看到家乡的人生活困难,尤其是敬老院的孤寡老人生活潦倒,缺食少穿,我为老人们的生存状态甚为担忧,希望能尽自己力量为地方政府及孤寡老人解决困难。”罗老告诉记者,自1986年4月份开始,他开始给迈号敬老院及学校捐款。由于他身居海外无暇顾及,便将捐赠事宜交由住在迈号的胞兄罗某某负责。“当初确认具体人数时,胞兄罗某某告诉我,迈号敬老院有30人,我当时便交代罗某某依每人每个月200元的标准付给老人生活费,以30人计算,每月计付6000元。自1986年4月份至2007年4月,我从不间断的按每月6000元的标准将捐款交给哥哥,共计交付151.2万元。”罗老说,1995年后,因哥哥罗某某年龄大了,捐赠款的事情就由罗某某和他的两个儿子罗大(化名)、罗三(化名)三人共同负责。
“我共捐赠款151.2万元,可敬老院的老人们实际上仅得到12.7万元财物,这太令人气愤了”
罗老告诉南国都市报记者,2007年初,有人跟他说,不要经他哥哥的手给敬老院捐赠,说他所捐的款只有很少部分交到老人手中。为了查清具体捐赠款去向,2007年4月,罗老委托律师协同文昌市民政局、迈号办事处及敬老院调查相关资料,调查结果令罗老大失所望。“从1986年4月份至2007年4月,敬老院以30人计算,我按每月6000元的标准将捐助款交给哥哥罗某某,有时一次就给几万美金,共计交付罗某某三父子捐赠款151.2万元,可敬老院的老人们实际上仅得到12.7万元财物,这太令人气愤了。”
罗老说,他给敬老院的捐款有约138万元进了罗某某三父子的腰包。罗某某花30万元在迈号购置了一栋小楼,其小儿子在文城也购买了一套房,还做生意搞养猪场。“这些钱是哪来的?罗某某父子的行为令我心寒。原以为通过自己的捐赠能让敬老院的老人生活有所改善,岂料大部份捐赠的款均落入私人腰包,他们三人的所作所为全然不顾及兄弟叔侄之情,为自己之利而抢老人口中之粮,其行为令人汗颜,为社会公德、法律所不容。”罗老说这话时,激动的声音有些颤抖。
罗老说,他多次劝罗家父子将占用的钱还给敬老院,他就不追究他们的责任,但对方执意不肯,还说他没证据说明他交给他们那么多钱,这让他非常气愤。2008年8月14日,罗老以罗家父子在捐赠款中存在虚增人数、多领少付、涉嫌诈骗为由,向文昌市公安局提出控告,请求文昌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文昌市公安局受理该案调查3个月后,于2009年1月1日前予以立案,并将已经立案的决定以电话方式告知罗老。
“我弟弟来时你要隐瞒敬老院的人数,就对他说是32人”
“当时做调查时,我及我们民政局的有关领导均在场,并在调查笔录上签了字。”在南国都市报记者采访中,文昌民政局低保办副主任符致华告诉记者,2007年4月,罗老委托其律师协同文昌市民政局、迈号办事处、敬老院找相关人员做调查。
记者从文昌民政局了解到,林尤书从1985年开始在迈号敬老院做管理员,在民政局调查向敬老院捐款一事中,做为老管理员的林尤书说,罗某某是从1986年4月开始代表其胞弟罗老给敬老院捐赠的。从1986年4月至1989年4月,每月给每位老人捐赠20元,当是敬老院有21人左右;1988年5月至1989年每人每月50元,当时敬老院有大约16人接受捐赠。在此期间约有3个月没有捐赠。到了1990年,罗老开始捐发物品,数量是每月每人一斤半猪肉、一斤半鱼、一斤半糖、一点饼干和十多公斤面饼,每人得到价值约30元的财物,这种捐赠状况一直延缓到2006年12月。2007年1-3月没有捐什么财物,2007年4月开始才按照上述品种和数量捐给敬老院。
据了解,在有关部门调查时,林尤书说,他任管理员期间,约在1995年6月后敬老院搬新址,当时有老人16人。罗老说要过来看新址,其哥哥罗某某就对他说,罗老来时你要隐瞒人数,就对他说是32人。
“叔叔是委托我们捐赠,但捐款没有那么多,时间也没有那么长”
就罗老反映罗某某及其两个儿子占用敬老院捐款一事,南国都市报记者两次到迈号罗某某的茶店采访,但都没有见到当事人。罗某某的茶店位于迈号政府旁边,相邻闹市,共有三层,约有400多平方米,有20多人在喝茶吃早餐,生意还不错。
记者打通了罗某某的儿子罗大的手机。在电话中,罗大承认罗老是委托他们给敬老院捐赠,但捐款没有那么多,时间也没有那么长。大约从1995至1996年罗老支付6000元至7000元给他们,2004年开始每月6000元,有存折为据。从1995年开始,他们按12名老人、每月每人20元将钱捐给迈号敬老院。2004年起由他们每月代罗老购物,分别购买饼干每人3件,鱼每人两斤,面饼每人两斤,糖两斤,牛奶每人两瓶,每月购三次,价值约6000元。
当记者问到是否有瞒报人数,未如数将善款捐给敬老院时,罗大显得很不耐烦,说他什么也不知道,随后挂断电话。记者再拨打其手机,没有人接听。
记者在一份由罗某某、罗三及罗大于2007年4月共同签名的还款计划书上看到这样的记载:2003年至今我们占用叔叔委托我们捐赠给敬老院和学校人民币11万元,我们定于2007年4月7日下午归还35000元给叔叔,余款75000元定于3个月内还清给叔叔。
记者了解到,罗老将罗家父子还给他的35000元交给文昌民政局,由文昌民政局将这笔善款支付给迈号敬老院。
“我对自己的亲哥哥会不帮吗?我给他们的钱足够他们生活的了,他们不该这样做”
记者在迈号敬老院看到,里面共有25间新房,有医疗室、娱乐室、厨房,老人们住的房间非常干净整洁,房间里有洗手间。“罗老对家乡非常有感情,光建敬老院就捐款10万元。”随记者采访的迈号办事处负责民政的工作人员王平对记者说。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去年四川汶川地震,罗老以公司名义捐款100万,个人捐款30万,其个人的捐款都是用朋友的名义捐赠的。之前,罗老捐3万美元做为奖学金,资助家乡孩子上学。“我满腔热血捐赠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绝不追求任何回报,虽然罗某某3父子与我是兄弟叔侄关系,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退一百步来说,即使是我的亲生儿子采取上述手段骗取敬老院相关款项,我同样也会请示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罗老说,他请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罗某某3父子的法律责任。对于被诈骗款项,如司法机关追回上述款项,不管数额多少,他都将分文不少留给当地民政部门作为敬老院老人或贫困学生的助学费用,并且也将一如既往的对家乡敬老、助学的公益活动予以支持。“我可以帮助无亲无故的老人,可以帮助家乡贫困的孩子读书,对自己的亲哥哥会不帮吗?我给他们的钱足够他们生活的了,他们不该这样做。”罗老表示,如果哥哥及其侄儿把敬老院的钱还了,他愿意继续帮助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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