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河北省深受假冒伪劣和问题食品的困扰和危害,从"红心鸭蛋"到"三鹿奶粉事件",老百姓深恶痛绝,大家都盼望着食品安全法的出台。”
“河北是农产品大省,公众对食品安全格外关注,对食品安全法出台有着特别迫切的期待,我们希望这部法律能真正起到规范企业生产、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
”
2月28日,食品安全法终于出台。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街头,记者就食品安全法的有关问题随机采访,得到了市民们的热烈回应。
记者了解到,“三鹿奶粉事件”的发生,助推了食品安全法草案的修改和完善。针对“三鹿奶粉事件”暴露出的问题,草案三次审议稿作出了8个方面的修改。
早在“三鹿事件”发生之初,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苏跃龙就曾建议,国家应尽快制定实施食品安全法,相关部门应建立及时有效的食品安全监控和信息发布体系。苏律师说,“三鹿事件”凸显出食品安全监管存在漏洞,食品安全法的出台有望使这些问题迎刃而解。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位官员告诉记者,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流通的整个环节进行了规范。我国现行的食品卫生国家级标准有400多个,加上地方性、行业性标准等竟达上千个,甚至出现标准互相“打架”造成执法部门左右为难的情况。食品安全法不但将使食品卫生和质量标准得以统一,而且使事故预防、问题食品召回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都将有法可依。
本报石家庄2月28日电
阜阳:期望“毒奶粉”能够根除 本报记者 李光明
头大如斗,浮肿低烧,这就是当年安徽省阜阳市奶粉事件中受害儿童的基本特征。2004的春天对于阜阳来说是寒冷的,在这起事件中,12名婴儿死亡、189名婴儿严重营养不良、市长道歉、副市长被责令辞职。造成这场悲剧的元凶被称为“毒奶粉”,也就是从那时起,食品安全被提到社会大众十分关注的领域。
“阜阳奶粉悲剧的阴影仍然在人们的心里挥之不去。”阜阳市颍泉区周棚镇负责人说,当年周棚镇有多个家庭受害,还有小孩死亡。一个叫张林伟的本镇人,女儿因食用“毒奶粉”引发营养不良综合症死亡,后来又生了小孩,买的奶粉都是名牌。“不想又出了三聚氰胺这样的事,农民心里的阴影还没散去,又乌云密布了。”
他说,农村对食品的监管不像城市那么严,国家出台食品安全法可以从更多的环节监管食品安全,减少问题食品“下乡”。
作为“毒奶粉”的发现者,人们不会忘记阜阳市人民医院儿科主任、质控办主任刘晓琳。她说,食品安全法立足于预防和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她希望法律实施后,能够建立起畅通、便利的消费者权益救济渠道。
“食品安全法强化了源头监管和惩处力度,更有利于封堵食品问题的出口。”阜阳的官员认为,在“毒奶粉”事件中,阜阳本身就是受害者,“毒奶粉”来自其他省,最后受害者却成了问题的中心,付出了极高的声誉代价,而始作俑者却只付出极小的成本。
“有一个受害小孩的家庭状况本来不错,可是一场官司下来,不但看病、打官司要花钱,官司赢了却没有拿到赔偿。”参与索赔代理的孔律师说,由于经销商判了刑,受害人至今连一分钱也没拿到,法院强制执行已没有财产。
“这样的情况很多,虽然受害婴儿超过200名,但是从经销商那里得到赔偿的却寥寥无几,只有政府给的一些救助。”孔律师表示,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正是人们所期待的。
本报阜阳2月28日电
乌鲁木齐:相关标准应尽快出台 本报记者 潘从武
今天获得通过的食品安全法,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之一。
对于法律确立的惩罚性赔偿,新疆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王磊强调了自己的观点:“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食品安全领域违法成本过低。提高赔偿标准及罚款额度,成为公众对食品安全法最大的诉求。”
初为人母的乌鲁木齐市市民李瑞娟说:“三鹿奶粉事件使我在给女儿选择奶粉时无所适从。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完善食品安全标准,食品都达标了,咱老百姓才吃得放心。”
新疆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康明远认为,在食品安全法出台之前,食品安全监管并非是白纸一张,相关的法律、条例也有。但食品安全问题何以会如此频发?关键在于消费者维权成本太大,厂家违法成本太小。要改变这种状况,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十分必要。
新疆律师协会副会长桑云认为,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制定食品安全法是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但仅靠一部食品安全法不可能囊括并解决所有问题,必须完善以食品安全法为主,其他法规相配套,包括食品安全技术规章和标准要求在内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希望这些规章和标准尽快出台。
本报乌鲁木齐2月28日电
广州:热盼杜绝“瘦肉精”事件 本报记者 邓新建
继“苏丹红”、“结石宝宝”、“OMP”事件等食品安全问题后,广州“瘦肉精”中毒事件又引起各方关注,市民再一次将关注的目光聚焦在食品安全法上。
今天通过的食品安全法,着重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方面对食品安全进行规范,同时,地方政府负监管总责、食品违法假一罚十等,都成为强化食品企业社会责任、遏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新亮点。
广州市某无公害蔬果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说,“食品安全法出台将会进一步增强中国食品生产企业的法律意识,用法律约束企业的行为,安全的、合格的食品市场将会健康稳定地发展。”
采访中,市民黄小姐说,目前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不是太明确。她向记者打了一个比方:市民向市食品安全办投诉超市中售卖的食品中加入了药物成分,市食安办先后转市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查处。市卫生局说依据法律,流通领域的食品卫生不属卫生局监管;市工商局说其依法监管流通领域的食品质量,这不在监管范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说对食品安全负综合协调职责,对药品负监管职责,食品中有药物成分,不属于他们监管。
记者了解到,目前广州的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监管的体制:生产领域质监管,流通领域工商管,餐饮酒店卫生部门管,农业基地农业局管,进出口食品由检验检疫局管。而负责综合协调的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没有法律赋予的监督协调职能。多头管理不仅效率低下,还会因职能交叉造成监管缺失。
而记者在食品安全法中看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评价、考核。
在各界群众对食品安全法寄予厚望之时,也有专家认为,仅靠一部食品安全法并不能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所有问题,当务之急是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场深入持久的综合治理行动。
本报广州2月2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