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试水”陪审团制
日本今年5月起将在重大刑事案件审判中引入陪审团制度。届时,6名陪审员组成的陪审团将与法官一道就被告罪名是否成立及量刑作出裁决。
这是日本为改革审判制度,时隔60余年再次引入陪审团制。
英国《泰晤士报》2月28日报道,日本陪审团制有别于英国与美国的12人陪审制度。除3名职业法官外,6名从25岁以上公民中随机抽选的陪审员将全程参与谋杀等重大刑事案件的事实认定和量刑。
日本采取陪审团制并非“史无前例”。早在1928年10月,日本就已正式实施从美国引入的陪审团制。然而受当时观念制约,陪审员常常先入为主作出裁决,不仅导致一些案件审判有失公允,也使许多日本公民对担任陪审员持消极态度。这种情况下,日本被迫于1942年停止陪审团制,转而采取完全由职业法官主导刑事案件审判的制度。
虽然陪审团制有助于普通民众更多参与司法过程,但一些法律专家担心,日本人倾向于遵从传统和权威的性格,可能不利于他们尽快融入新审判制度、胜任陪审员职责。“日本人对权威的敬重多于对个人的尊敬,而且害怕被多数人孤立,”新澙大学法学教授西野喜一说,“除非陪审员敢于和司法专业人士持不同意见,否则这项制度毫无意义。”
另外,法律从业者似乎也还没形成向普通民众解释专业司法问题的习惯。 闫洁(新华社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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