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要案立案同比上升7%
一年9名厅级干部落马
本报长沙3月1日电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湖南省检察机关反贪工作会议上获悉,2008年,湖南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163件1393人。共立要案大案740件,同比上升7.09%,占立案总件数的63.63%,共立要案98人(其中厅级干部9人)。
在这些案件中,有影响的大要案有:湘西自治州原州长杜崇烟受贿案、省移民局原局长熊金香受贿案、省水利厅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原局长曾涛受贿案、省信用联社原副主任宋晋湘受贿案、省体育局原党组成员、省体育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黄颖受贿案、娄底市委原常委兼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谢文生受贿案、岳阳市政协原副主席瞿松柏受贿案、常德市人民政府原副巡视员唐必清受贿案、绥宁县原县委书记陈小松受贿案、通道县原县委书记李先胜受贿案等。
据了解,该省各级反贪部门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反贪工作服务大局有新的成效。长沙市芙蓉区院查办了马王堆乡新合村原支部书记兼村长张建忠受贿200余万元案,该案作为一件“村官”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涉案金额大;攸县检察院查办的县国土、煤炭、安监局长等七名“红顶煤商”,使全县煤矿安全事故大幅度降低。
据初步统计,湖南检察机关去年共立案查处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353件367人,立案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392件451人,有力地遏制了城镇建设领域的不正之风,促进了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建设。
赵文明 罗家欢 张晓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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