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乌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主任受贿获刑三年
亚心网讯(本网记者 李君霞) 原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下简称勘测规划院)质检室主任关某,利用职权敛财43500元。今年2月初,乌市天山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关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扣缴的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02年,大湾乡村民张某通过朋友找到了在勘测规划院工作的关某,求关帮忙为他联系出具合格的宗地图的事情,方便他短时间内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宗地图是描述宗地位置、界址点线关系、相邻宗地编号的分宗地籍图,用来作为该宗土地产权证书和地籍档案的附图。事情办成后,为表示感谢,张某给关某送去了3000元“感谢费”。
2002年至2008年期间,张某陆续介绍6个亲朋好友认识了关某。关利用职务之便,不是为这些人办理过户手续,就是帮他们在办理土地证的其他环节说情,疏通关系,让出具房屋宗地图出图速度快一些,并在验收时放宽质检要求,期间收受4万余元“感谢费”。
经审理法院认为,关某所在的单位是国有事业单位,他主要负责制作宗地图、审核宗地图是否合格,接着又被委任为质检室主任,负责检测宗地图。宗地图是办理每一个土地证必不可少的要件,关某为他人出具宗地图及对宗地图进行质检属于具备职权内容的技术服务工作,是从事公务,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所以,法院以以受贿罪为关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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