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凤是江苏首位农民工省人大代表,在今年的江苏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率先打破省内农民工子女户籍限制,允许其子女在暂住地参加高考的建议》。潘代表呼吁:“请让我们的子女在城里就地高考。”
潘金凤代表说,因受户籍和学籍限制,农民工子女在高考前必须回原籍升学。
这种异地考学,使农民工子女往往因学习环境差异大而在临场发挥中受到不利影响。同时,子女回乡考试也会迫使农民工在子女面临人生转折期时放弃工作,回家照顾孩子。更何况现在各省高考方式不尽相同,回外省考试还要面临考非所学问题。这些,事实上影响了农民工子女在居住地享受教育平等。江苏有900多万农民工,其子女辗转求学非常辛苦。她建议,作为文化大省、教育大省,江苏应该率先在省内打破户籍限制,允许本省农民工子女在暂住地参加高考,根据省情因地制宜地完善高考制度,使所有人都能平等地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这一建议显然值得决策者好好考虑。近年来,随着农民工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许多城市都在努力推进农民工“同城待遇”。比如在厦门,免除所有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农民工子女教育经费被纳入财政预算。在南京,农民工可凭外来人员就业服务证在南京办理社会保险,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和城镇居民一样统一缴费,享受同等待遇。这表明,“善待农民工”正在走向“公正对待农民工”。如果说“善待”表达了一种关怀,那么“公正对待”则体现在从制度安排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工切身利益。“农民工子女城里就地高考”符合广大农民工利益,有利于城乡统筹,又为何不能纳入“同城待遇”呢?尽管操作中会有不少“麻烦”,但只要真心为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着想,那些所谓“麻烦”应能借助改革得以消除。
农民工问题,只有他们自己最清楚。如今,全国人大代表中终于有了农民工,各个地方也终于有了农民工代表。从“农民工子女城里就地高考”这个建议中我们不难看出,农民工在最高权力机关中直接发出声音,确实更有针对性,使农民工利益表达得更直接。尽管“农民工子女城里就地高考”能否成为现实还要等待“下文”,但农民工话语权增强之势已显现出来,令人欣喜。(刘根生) (来源: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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