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 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
国新办于2009年3月2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马爱国介绍说,近年来,农业部在抓好农业生产、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同时,认真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是完善法规制度,强化执法监管。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定了《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加大了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管理法规的修订力度;发布了41种农药禁限令、47种兽药禁限令以及多种饲料添加剂禁限令。同时,积极推进执法监管工作,2001-2008年,查获各类假劣农资产品累计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05.8亿元。
二是狠抓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为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多发的势头,对违规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实施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毒鼠强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助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奶站和饲料专项整治,集中解决了突出问题,有力推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
三是强化检测检验,提升监测预警能力。从2001年开始建立监测制度。扎实开展普查、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实施农兽药残留监控、水产品药残监控、饲料质量安全监控等监测计划。至今共检测蔬菜样品10.5万个,畜产品5.4万个,水产品2万个,获得有效数据162万个。目前,部、省、地、县四级结合的监测网络已基本形成。通过监测,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找准薄弱环节和工作切入点,不断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防范能力。
四是建立健全支撑体系,稳步提高保障能力。加快标准制修订工作,共制定3902项农业国家和行业标准,指导各地制定农业地方标准8000余项。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认证部级质检中心288个,建设省级农产品质检机构200多个、地县级农产品检验机构1500多个,部、省、地、县农产品质检机构检测人员已达2万名。强化执法体系建设,全国已有30个省开展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共成立了10个省级、204个地市级和1916个县市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
五是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组织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539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220个,引导各地建设省级标准化示范区近3500个,带动面积超过5亿亩;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共52432个,总产量达2.9亿吨。农业标准化生产,有力地促进了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和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下一步,农业部将紧紧围绕《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坚持标本兼治,一手抓执法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清除问题隐患;一手抓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从生产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抓好普法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广大生产、经营和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法》,努力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严格依法行政,增强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做好《食品安全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衔接,制定完善配套规章,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加强沟通与合作,按照职能界定积极做好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防止出现监管真空。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职责范围,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工作措施,健全责任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抓好执法监督管理。集中力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从生产环节入手,以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投入品为整治重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突出抓好投入品监管,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违禁化学物质行为;抓好农产品生产管理和服务,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抓好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三是强化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检测、标准和认证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和支撑保障能力。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四是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强化生产指导和服务,推广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加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设,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载体,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走规模化、产业化道路。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以品牌化带动标准化。加大农业标准化扶持力度,引导形成市场激励机制,提高农民实施农业标准化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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