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两年绩效考核排后两名的中级法院主要领导,将进行届中考察,确属不合格的,商请组织部门予以调整。”2月27日上午,(河南)省高级法院院长张立勇在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说,要把绩效考核的结果与政治荣誉、经济利益、职务升迁紧密挂钩。
张立勇说,实行绩效考评是提升全省法院工作水平的一项重大举措和系统工程。要严格兑现绩效考评奖惩规定,对排名在前6位的中院,授予“年度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连续3年被评为“年度工作先进集体”的,记集体二等功。对年终总分排名在后两位的中院主要领导要进行警示谈话;对连续两年总分排在后两位的中院主要领导,进行届中考察,确属不合格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商请组织部门予以调整。(李旭兵) (来源:河南日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