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建筑业、服务业、运输业、商业企业等各种机打和手写发票……”几乎每天记者都会接到这样的短信。而今年,涉及上述四个行业,购买、使用假发票和取得非法代开发票的违法行为将成为重点打击对象。
据悉,去年全国税务机关和公安机关查处发票违法犯罪案件4092起,收缴各类假发票2722万份,查补税款近5亿元。
发票违法犯罪为一些企业或个人实施财务造假、偷税骗税、贪污贿赂、洗钱诈骗、侵吞国家资产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开方便之门,成为影响我国正常税收秩序的“顽疾”。
发票违法手段多多 据税务稽查人员介绍,目前,非法制售发票犯罪率逐年上升,作案手法由过去的街头为主,变为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等交易为主,甚至出现了专门发送发票违法信息和专门从事代开发票的团伙,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呈现出网络化、专业化、产业化特点。
据税务部门介绍,目前普通发票违法主要有以下手段:
不开发票。不开具发票,隐匿实际收入,设置账外账,这是目前发票偷税的最常见现象,尤见于餐饮、娱乐等私营性质的小规模服务性行业。
串用发票。有些企业领用多种发票,经营多项业务,为降低税率,高税低开,或国地税发票混用,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该行为广泛存在于有多种经营项目的娱乐行业。
代开发票。有的单位和个人以收取“手续费”为目的,将本单位的发票提供给别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或者代开或者虚开,为偷逃税提供便利。
虚开发票。部分企业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发票,在税前列支,或抵充个人薪金发放,从开票单位违规取得发票入账,虚增成本,偷逃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据北京市东城区地税局稽查局副局长李峰介绍,目前倒卖发票违法行为有所升级,并有贩卖假票向贩卖真票发展的趋势。买票人员既有私营企业、个人,也有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甚至政府机关,其中不乏知名企业。
发票犯罪智能趋向 一线税务稽查人员对记者介绍说,在北京,发票作案犯罪团伙人员构成多为外地入京人员。基本是以家族或同乡管理的方式掌控作案公司。“他们"滑头"得很啊,我们成天跟他们斗法。”税务稽查人员随口就道出这帮人的“道术”:
“见尾不见首”———税务部门查获的犯罪嫌疑人身上往往不带身份证件,手机不登记机主的身份资料,单线联系;假发票全部加盖假印章后出售。或注册虚假公司,用无关第三人的身份证登记传真机,以传真形式接收开票信息。以特快专递形式邮寄发票,以银行卡方式收款。
“职业化网络化”———制售倒卖虚开发票案件中,犯罪团伙职业化、网络化的特点非常明显。
“会规避法律”———一方面犯罪集团内部有人精通相关法律法规。与往年犯罪嫌疑人身上带几十本假发票,金额达几十万元相比,现在,从犯罪嫌疑人身上搜出的假发票只有1本或2本,总计不足50份。他们深知,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查获并认定的发票数量必须在50份以上,才能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必须是第二次销售发票又被抓获才能提请劳动教养。不然,你不能拿他怎样。犯罪集团对法律的灵敏度由此可见一斑。
依法铲除买方土壤 发票违法屡打不绝的原因,“一是存在"买方市场",以及社会公众对制售假发票违法犯罪危害性认识不足,再就是发票管理法制方面的欠缺。只有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发票犯罪违法违规的成本,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有关财税法专家表示。
不少一线的税务稽查人员也认为“由于潜在买方市场很大,有暴利可图,法律也有漏洞,不法分子就疯狂地实干加巧干”。
据了解,我国发票管理办法出台较早,在目前复杂的经济环境下,它对遏制犯罪、强化管理方面已经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其最突出的不足就是普通发票犯罪的成本过低,法律惩治难以具有威慑力。
此外,现行刑法对普通发票,即不涉及扣税的发票处罚畸轻,规定失之偏狭。对发票违法犯罪的立案或定罪仅从发票份数的多少来考虑,对普通发票违法行为的界定没有明确的刚性尺度,容易让犯罪嫌疑人钻法律的空子。同时,刑法也未涵盖普通发票主要犯罪类型,比如出售、代开真的普通发票牟利行为等,且处罚明显偏轻,自由裁量空间太大。建议修改相关法律条款,增设对普通发票违法处理的具体规定,加大处罚打击力度。
据悉,发票管理办法已列入了国务院今年的立法计划。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目前他们正积极推动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并加快修订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同时,修订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税务部门规章实施办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和重大案件审理办法,制定税务行政处罚管理办法。
而各级税务机关今年也将查处利用虚假凭证、做假账、设置两套账以及收入不入账等手段的税收违法活动作为重点,加大查处力度,并依法从严查处在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餐饮服务、商业零售等四类行业中,购买、使用假发票和取得非法代开发票的行为;在打击违法发票“卖方市场”的同时,依法严厉打击“买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