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日电 (记者白瀛陈菲)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日发布的说,2008年西藏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176元,自1978年以来年均增长10.1%。
白皮书说,民主改革前,西藏农牧民没有生产资料,几乎终身负债,根本谈不上纯收入,2008年西藏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176元,1978年以来年均增长10.1%,2003年以来年均增长达到13.1%。
2008年,西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482元,比1978年的565元增长21倍。
白皮书说,民主改革前,西藏90%以上的人没有自己的住房,农牧民居住条件极差,城镇居民人均不足3平方米。当时的拉萨城区仅有2万人,而城周围居住在破烂帐篷里的贫民和乞丐就有近千户人。而今,西藏人民的居住条件得到了巨大改善。通过推进新农村建设、实施安居工程,已有20万户、百万农牧民住进了安全适用的新房。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22.83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3.00平方米。
白皮书说,目前,从城市到农村都已初步建立起社会保障体系。2008年西藏“五保户”的供养标准达到1600元。2006年西藏人均收入低于800元的农牧民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农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