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日电 (记者吴晶)国务院学位办主任、中科院院士杨玉良2日在此间举行的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联席会年度工作会议上表示,我国将大力培养工程师、医师、教师、律师、会计师等专业学位研究生。
据了解,教育部将从2009年开始,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的项目管理方向、公共卫生硕士、体育硕士的竞赛组织方向、艺术硕士等管理类专业和少数目前不适宜应届毕业生就读的专业学位外,其他专业学位面向应届毕业生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全日制培养。
杨玉良介绍说,专业学位是相对于学术性学位而言的学位类型,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如工程师、医师、教师、律师、会计师等。专业学位与学术性学位虽然处于同一层次,但前者与职业结合更紧密,后者则更偏重理论和研究。
“由于二者在培养目标上各自有明确的定位,因此,在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授予学位的标准和要求等方面均有所不同。”他说。例如,管理类的专业学位都要求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一定的阅历,不面向应届毕业生招生;而如翻译硕士等专业学位,在教学环节强调口译笔译实践,其学习过程,就是实践过程,因此,可面向应届生招生。
据他介绍,我国自1991年开始实行专业学位教育制度,目前已设置了19种专业学位,即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硕士、博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工程硕士,建筑学学士、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博士,临床医学硕士、博士,口腔医学硕士、博士,公共卫生硕士,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军事硕士专业学位。
但是,与英美等西方很多国家起步较早,发展迅速的专业学位教育相比,虽然我国每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已达40多万人,但专业学位在培养总量中所占规模过小,仅占硕士学位的10%。而且,专业学位类型和涉及职业领域还比较少,全日制攻读比例过小,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
据统计,到2008年上半年,我国专业学位教育已累计招生86.5万人,其中学历教育招生24.6万,占专业学位总体招生数的28.4%;在职攻读招生61.9万,占专业学位总体招生数的71.6%。
杨玉良强调,今年增加招收一定数量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不仅是为了应对当前就业问题。当前,经济结构正处于调整和转型时期,职业分化愈来愈细,技术含量愈来愈高,正是专业学位人才发展的大好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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