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日讯记者袁定波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妇联今天联合召开表彰大会,隆重表彰法院系统全国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和优秀女法官。全国法院系统共有40个集体和18位女法官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崔燕当选十佳全国“巾帼建功”标兵。
姜春玲等34位同志被授予全国优秀女法官荣誉称号。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在讲话中指出,今天表彰的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优秀女法官,她们以实际行动和突出贡献树立了当代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光辉形象,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楷模。
陈至立对全国女法官和女工作人员提出3点希望:一是希望大家在共促科学发展中,创造新业绩;二是希望大家在共建和谐社会中,营造新风尚。坚持把每一个案件的办理都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一次具体实践,发挥女法官睿智、耐心、细致的特点和优势,融法、理、情于一体,评判曲直是非,维护公平正义,实现案结事了;三是希望大家在学习实践中,增长新才干。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说,今天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广大女法官的光荣,也是全国法院31万干警的骄傲。全国法院广大干警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把学习先进典型激发出来的热情和干劲全部投入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实践中去,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王胜俊强调,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始终坚持严格要求、廉洁自律。各级法院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特别是对“五个严禁”公布后收到的群众举报,要一条条地认真梳理,及时核查,一旦查实,必须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以查处问题来防止发生新的更大的问题,以反腐倡廉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会议。中国女法官协会名誉会长顾秀莲,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其江,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陈秀榕,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中国女法官协会名誉会长马原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