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专家、外交学院教授刘文宗昨日表示———
“无论是根据国际公约规定,还是按照已有的先例,圆明园兽首都是在侵略战争中掠夺的文物,应该无偿地归还给中国。”外交学院的国际法教授刘文宗昨天明确地对记者做出这样的表述。
■追索战争中被掠夺文物不受法定时效的限制
记者:兽首拥有者称,文物是他合法购得的,所以有权拍卖,您如何看?
刘文宗:圆明园海晏堂前的十二生肖铜像,是1860年英法联军通过侵略战争从中国掠夺走的。鼠首、兔首是其中的一部分,它们都属于我国被抢走的文物。既然文物的来源是劫掠所得,全属非法,那么无论中间经过多少次转手,不能改变它们作为赃物的性质,必须归还。
按照国际战争法规定,“无军事上的必要,非法和恣意地广泛破坏和侵占财产”属于战争罪。它和一般民、刑事案件不同,战争中掠取的赃物既不是民法中的“不当得利”,也不受刑法中的时效限制。一切战争罪犯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必须受到法律制裁,其掠夺的财产不管藏在哪里都必须追回。当然在本案中有关罪犯早已死去,但其赃物按照1968年《战争罪及危害人类罪不适用法定时效公约》的规定,必须予以追回。佳士得公开拍卖赃物,无疑是鼓励火烧圆明园的帝国主义强盗罪行,继续加深中国人民心理上的创伤。因此,我不赞成通过花钱赎回的方式让中国来为强盗们犯下的罪行“埋单”。
记者:但一些人认为,追索兽首的时效已过,不应归还。
刘文宗:1968年11月26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战争罪及危害人类罪不适用法定时效公约》,其中明确规定,“鉴于战争罪行及危害人类罪乃国际法上情节最重大之罪,深信有效惩治战争罪及危害人类罪为防止此种罪行……在国际法上确认战争罪及危害人类罪无时效期限之原则并设法使此原则普遍适用。”也就是说,国际法上确认的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是不受时间限制的。
另外,根据199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现代国际法归还文物的原则,任何因战争被抢夺或丢失的文物都应归还,也不受时效限制,不管时间跨度有多大。中国在签署《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文物返还的公约》时曾声明,中国政府保留对历史上被非法掠夺文物的追索权利。当年参与洗劫圆明园的人的后代也要承担起历史的责任,返还从中国抢夺的文物。
记者:2002年,19家欧美博物馆联合发表了声明,反对将古代文物归还原属国,您如何看待这一举动?
刘文宗:这是一种错误的行为。他们发表这样的声明是在为侵略者犯下的罪行做辩护。
■归还战争掠夺文物有先例
记者:以前是否有追索战争中被掠夺文物成功的先例?
刘文宗:有过。二战中,在欧洲有很多犹太人的艺术品被抢走或是被非法转移,后来在国际社会的努力下,一些国家通过协商等方式归还了部分文物。2006年,荷兰政府归还了200幅属于犹太收藏家收藏的绘画作品,那些是在战争中被纳粹德国掠夺去的。除此之外,奥地利政府这些年也把几千件艺术品归还给原来的拥有者。
记者:这种先例对我们有什么启示意义?
刘文宗:先例是很重要的,这样在通过法律手段追讨流失文物时就可以援引。追索文物要根据法律条文,但法律本身很抽象,没有联系具体事实,如果有了先例,碰到这样的事情,就可以用同样的方法处理。
另外,我们也看到,这些文物能顺利返还,一方面是因为相关国家政府间进行了积极的磋商,比如德国和俄罗斯在返还文物问题上,就是在多年谈判后达成了一项双边文化协定,把艺术品返还给原来的主人或者他的后裔。另外一方面,要看到国际社会的促进作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在这个问题上就做出很大努力,促成达成一些草案,解决返还文物中产生的纠纷。
■民间、政府和舆论力量有助于追回流失文物
记者:如何更好地在国际法框架下追索流失文物?
刘文宗:依法追讨流失文物是一场“持久战”。国际法对追讨文物方面有相关的规定,但由于情况复杂,涉及到历史原因和事实的认定,在追索过程中仍会遇到很多问题。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过国际法院提起诉讼,甚至可以成立国际仲裁法庭。不过要采取适当的方式,仔细研究,采用符合国际习惯的法律和司法方式解决。
记者:对于返还文物国际法有相关规定,为何追索工作仍会遇到很多困难?
刘文宗:国际法仅仅是从理论进行了相关规定,在实践上是和国家实力有一定关系的。所谓“弱国无外交”,国家的实力不强,就无法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
国际法需要改善,需要由一定的国家来发起,对不正义的事情提出正义的主张。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综合国力在不断增强,不再是19世纪遭受西方列强欺辱的中国了。近些年来,中国一直在大力提倡实现国际关系和国际法的民主化进程,受到广泛的关注。
记者:还有哪些方式有利于流失文物的归还?
刘文宗:除了通过正当合理的法律途径,其实还有多种方式。首先,我们可以动员民间的力量。中国国家地位提高了,人们捍卫国家主权的意识也提高了。这次圆明园兽首拍卖事件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爱国热情,人们通过网络等方式表达看法观点,对于这种不退还赃物的行为予以道义上的谴责。社会人士也可以通过搜集资料,为法律追讨流失文物提供依据。
其次,我们可以通过媒体的宣传,让人们知道事实的真相,使得持有流失文物的国家感到巨大的舆论压力,他们会意识到如果不退还文物就是保护犯罪分子的行为,是对他们犯下的滔天罪行的纵容,同时也是对文物原属国的不友好态度。
当然,外交方面的磋商也是很重要的。可以通过政府间的接触和交涉,使得相关问题得到妥善的解决。
人物档案
刘文宗,外交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教授。现任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法学会顾问。研究领域包括国际公法、海洋法、人权法、国际刑法、战争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文化遗产研究所副所长王云霞教授——
中国政府从未放弃追索流失文物的权利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文化遗产研究所副所长王云霞教授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战争中被劫掠的文物理应归还所属国,国际公约也明确规定被盗文物应该归还,中国政府在任何场合都没有放弃过追索流失文物的权利。
王云霞介绍说,在文物追索领域,人们最常引用的国际公约有两个: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1995年罗马外交大会上通过的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这两个公约都明确要求缔约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禁止和防止进口从他国被盗和非法出口的文化财产,防止其所有权的非法转让,并采取适当措施收回和归还此类文化财产。”
鉴于这两项公约都缺乏追溯力,中国政府在加入1995年公约时也特别做出了三项重要声明:中国加入公约,并不意味着放弃对公约产生前被掠夺和非法出口的文物要求归还的权利;由于中国主要是文物出口国,中国被盗文物主要是特定纪念地或者考古遗址组成部分的文物,或者属于公共收藏的文物,较长的时效有利于请求返还被盗文物;为有效地开展有关国际合作,中国政府对有关接受请求的程序问题将做出更明确的声明。“中国政府在任何场合都从未放弃过追索流失文物的权利。”王云霞说。
王云霞说,其实在1995年公约的文本中也明确提出,“本公约不以任何方式证明发生在本公约生效以前的、或者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而被排除在外的任何性质的非法移交是合法的,也不限制国家或者其他人根据本公约框架外可援用的救济措施,对于本公约生效前被盗或者非法出口的文物提出返还或者归还请求的权利。”
王云霞说,在过去的几年中,我国在文物追索中曾经有过“高价回购”的做法,去年年底国家文物局明确表态反对回购。“高价回购是非常不可取的一种做法,因为这等于客观上变相肯定了当年列强掠夺中国文物的‘合法性’,助长了市场上的炒作之风。”
王云霞认为,虽然高价回购不可取,但对文物当前的持有人给予合理补偿说服其放弃持有将文物归还中国的做法是可行的。
国家文物局最近发通知要求严查佳士得进出境文物,对此王云霞认为,国家文物局作为我国最高的文物主管机构,有权采取此类迅速和有针对性的措施。这不仅是对佳士得公司的惩罚,也是对其他企图非法出口和拍卖交易我国流失文物的机构和个人给予的严正警示。
在巴黎大审法院出庭追索圆明园兽首的中国律师任晓红——
中国人绝不放弃追讨文物的努力
曾在巴黎大审法院出庭追索圆明园兽首的中国律师任晓红昨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诉讼在法国是具有威慑力的,它表明我们中国人绝不放弃追讨这些文物的立场。
“将文物索回还是有成功先例可循的。”任晓红举例说,“2006年,英国佳士得拍卖行欲将五根有100多年历史的科多瓦清真寺木梁拍卖。西班牙政府使用紧急起诉程序,请求英国佳士得拍卖行中止拍卖。当年3月初西班牙政府又要求英国政府中止拍卖。2006年4月4日,佳士得将五根梁撤出拍卖。最后,西班牙政府与佳士得达成协议,将该文物买走。
“我们这次诉讼的目的之一就是让更多的法国人了解当年英法联军掠夺圆明园的历史。”任晓红说,“现在至少一半的法国民众了解了那段历史并为此感到非常惭愧,他们对自己政府的双重道德标准也表示惭愧。”
任晓红认为,对于两个150年前抢夺的文物,依照目前的国际游戏规则,中国要回来有难度。“但是,我们中国人必须表明自己的态度,发出自己的声音,一方面为以后要回文物表明立场,另一方面震慑正在进行文物走私的商人。”任晓红说。
任晓红透露,在他们发起诉讼之后,曾有另一个有正义感的法国本地律师也向巴黎大审法院递交过诉状,要求佳士得停止拍卖圆明园铜兽首。这表明中国民间所展开的合理文物追讨工作正在得到越来越多有正义感的法国人的支持。
记者了解到,中标者蔡铭超为厦门心和艺术拍卖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也是一名中国古代艺术品收藏家。他曾因在2006年10月,以1.16亿港币的价格从香港苏富比拍得“佛光普照——明初鎏金铜佛”,而成为第一位将天价艺术品收入囊中的内地买家,同时也创造了中国工艺品的世界纪录,结束了铜佛在海外飘零多年的历史,成为当时香港媒体关注的新闻人物。
在今天的背景下,我们有必要重读雨果致巴特莱上尉的这封信
我希望法兰西会把这份
战利品归还给中国
先生,您征求我对远征中国的意见。您认为这次远征是体面的、出色的。多谢您对我的想法予以重视。在您看来,打着维多利亚女王和拿破仑皇帝双重旗号对中国的远征,是由法国和英国共同分享的光荣,而您想知道,我对英法的这个胜利会给予多少赞誉?
既然您想了解我的看法,那就请往下读吧:
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有一个世界奇迹。这个奇迹叫圆明园。艺术有两个来源,一是理想,理想产生欧洲艺术;一是幻想,幻想产生东方艺术。圆明园在幻想艺术中的地位就如同巴特农神庙在理想艺术中的地位。一个几乎是超人的民族的想像力所能产生的成就尽在于此。和巴特农神庙不一样,这不是一件稀有的、独一无二的作品;这是幻想的某种规模巨大的典范,如果幻想能有一个典范的话。请您想象有一座言语无法形容的建筑,某种恍若月宫的建筑,这就是圆明园。请您用大理石,用玉石,用青铜,用瓷器建造一个梦,用雪松做它的屋架,给它上上下下缀满宝石,披上绸缎,这儿盖神殿,那儿建后宫,造城楼,里面放上神像,放上异兽,饰以琉璃,饰以珐琅,饰以黄金,施以脂粉,请同是诗人的建筑师建造一千零一夜的一千零一个梦,再添上一座座花园、一方方水池、一眼眼喷泉,加上成群的天鹅、朱鹭和孔雀。总而言之,请假设人类幻想的某种令人眼花缭乱的洞府,其外貌是神庙、是宫殿,那就是这座名园。为了创建圆明园,曾经耗费了两代人的长期劳动。这座大得犹如一座城市的建筑物是世世代代的结晶。为谁而建?为了各国人民。因为,岁月创造的一切都是属于人类的。过去的艺术家、诗人、哲学家都知道圆明园;伏尔泰就谈起过圆明园。人们常说:希腊有巴特农神庙,埃及有金字塔,罗马有斗兽场,巴黎有圣母院,而东方有圆明园。要是说,大家没有看见过它,但大家梦见过它。这是某种令人惊骇而不知名的杰作,在不可名状的晨曦中依稀可见。宛如在欧洲文明的地平线上瞥见的亚洲文明的剪影。
这个奇迹已经消失了。
有一天,两个强盗闯进了圆明园。一个强盗洗劫,另一个强盗放火。似乎得胜之后,便可以动手行窃了。他们对圆明园进行了大规模的劫掠,赃物由两个胜利者均分。我们看到,这整个事件还与额尔金的名字有关,这名字又使人不能不忆起巴特农神庙。从前对巴特农神庙怎么干,现在对圆明园也怎么干,只是更彻底、更漂亮,以至于荡然无存。我们所有大教堂的财宝加在一起,也许还抵不上东方这座了不起的富丽堂皇的博物馆。那儿不仅仅有艺术珍品,还有大堆的金银制品。丰功伟绩!收获巨大!两个胜利者,一个塞满了腰包,这是看得见的,另一个装满了箱箧。他们手挽手,笑嘻嘻地回到欧洲。这就是这两个强盗的故事。
我们欧洲人是文明人,中国人在我们眼中是野蛮人。这就是文明对野蛮所干的事情。将受到历史制裁的这两个强盗,一个叫法兰西,另一个叫英吉利。不过,我要抗议,感谢您给了我这样一个抗议的机会。治人者的罪行不是治于人者的过错;政府有时会是强盗,而人民永远也不会是强盗。
法兰西帝国吞下了这次胜利的一半赃物,今天,帝国居然还天真地以为自己就是真正的物主,把圆明园富丽堂皇的藏品拿来展出。我希望有朝一日,解放了的干干净净的法兰西会把这份战利品归还给被掠夺的中国。
现在,我证实,发生了一次偷窃,有两名窃贼。
先生,以上就是我对远征中国的全部赞誉。
维克多·雨果
1861年11月25日于高城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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